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算不算侵权或不够新颖 ?
时间Wed Aug 12 22:56:44 2009
※ 引述《aquatear (米虫)》之铭言:
: 现在发明了一个方法
: 这个方法是靠转换颜色来达成目的, 後面有一个技术来找到这个转换的颜色
: 发现有专利也是利用转换颜色来达成目的,但是找到转换色的方法不同
=========上为技术陈述、下为问题=====================================
: 不晓得这样我提的专利会不会构成踩到别人专利,
: 或者根本不够新颖不构成专利的条件呢 ?
: 感谢 !!
提专利==>意思是一个专利申请案(下称本案)的意思
从原PO的文义来看....应该是问
专利范围重叠或新颖性遭揭露的问题
假设本案其他条件都符合了,已到了要看新颖性的阶段.....
就专利的新颖性要件来说,本案既然采用不同於先前技术的方法、不同的
技术手段,新颖性当然没问题。不同的方法与技术手段,虽然能使本案符合新
颖性要件,但专利权的取得还要进行进步性要件的判断,是否有进步性才是本
案获准与否的关键。
另外,专利权是排他权,专利权跟专利权之间不会有侵权的问题,专利权
之间只有权利范围重叠、再发明的问题,到实施专利的阶段才有侵权的问题。
(白话文:证书不会侵权证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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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244.85
1F:推 forman:谢谢分享 08/12 22:57
2F:→ forman:新颖性还是要看本案与前案的差异性 08/12 22:58
3F:→ forman:前案的上位概念,不会影响到本案为下位概念的新颖性 08/12 23:00
4F:→ forman:但是前案为下位概念时,就会影响本案之上位概念的新颖性 08/12 23:00
5F:→ forman:有新颖性,还不一定有进步性。没有新颖性,就没有进步性。 08/12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