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donkey (未来的漫画家)
看板Patent
标题[申请] 新闻报导会被作为核驳的引证吗?
时间Thu Aug 13 00:20:04 2009
依据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凡可供产业上利用之发明,无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本法申请取得发明
专利:
一、申请前已见於刊物或已公开使用者。
二、申请前已为公众所知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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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发明人的技术摘要在申请前被新闻报导公开的情形,符合这一项吗?
如果是的话, 审查官会不会拿这个新闻来做核驳的引证案?
先前有没有这样的案例呢?
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就丧失新颖性了
有人知道的话可否告诉我相关的资讯...
感激不尽><
发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致有前项各款情事,并於其事实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者,不
受前项各款规定之限制:
一、因研究、实验者。
二、因陈列於政府主办或认可之展览会者。
三、非出於申请人本意而泄漏者。
申请人主张前项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者,应於申请时叙明事实及其年、月、日,并应
於专利专责机关指定期间内检附证明文件。
发明虽无第一项所列情事,但为其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依申请前之先前技术
所能轻易完成时,仍不得依本法申请取得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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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的不是
凯子,是凯子他
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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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7.2.179
1F:→ bearwang:新闻内容要完全揭露技术内容才能被当做引证证据 08/13 00:46
2F:→ forman:有可能会丧失新颖性 08/13 20:45
3F:推 concen:性质是可以当然实际是要看内容 08/13 21:17
4F:→ concen:我有写一个案子就是有去查当时报导内容 08/13 21:18
5F:推 connieho:证据能力会比较薄弱, 还是一并要引其他证据支持为佳 08/20 15:22
6F:→ ppdonkey:了解:) 谢谢~~ 08/24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