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专利申请被要求修正
时间Thu Oct 8 12:00:44 2009
: 推 MicroOptics:lkw大 您说的我懂 但是如果美花局长自己跑法院和地政 10/08 08:39
: → MicroOptics:她就懂小老百姓的无奈 像Wahaha99大的问题 10/08 08:40
: → MicroOptics:如果没有TIPO或事务所的训练 当初这些我就不了解 10/08 08:41
: → MicroOptics:最早在外翻时 还被骂的满头包 後来发觉就这样啊 10/08 08:42
: → MicroOptics:原因是没管道 至於服务 我当然知道 但L大如真的去 10/08 08:42
: → MicroOptics:地政或法院 您就知道真服务和假服务的差别 10/08 08:43
: → MicroOptics:像淋浴雄师说过的 喊起来很容易做常常又是一回事 10/08 08:44
: → MicroOptics:做这一行 赚公司的钱不能手软 但很多发明家多可怜 10/08 08:45
: → MicroOptics:但是老实的很可爱 难道大家不应该帮忙这些人 10/08 08:45
: → MicroOptics:顺便说一下 与其发文耽误审查官大人的时间 不如在送 10/08 08:47
: → MicroOptics:件前主动让审查官或义工或替代役有帮个体户的机会 10/08 08:48
: → MicroOptics:并提供免费的电脑和工本的列印支出 至少让修正本能 10/08 08:49
: → MicroOptics:同时送进局 这样不是两全其美 有时对人民好 不一定 10/08 08:49
: → MicroOptics:对公务员不好 有时是双赢 这是行政法和实务最大的 10/08 08:50
: → MicroOptics:落差 也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说多了 10/08 08:51
: → MicroOptics:望L大勿见怪 10/08 08:51
M大所言这是一个非常棒的议题
除了没受过训练不会写说明书之外
难不成没念过书、不会写说明书、不会画图....甚至不会用电脑的发明家
就不能自己申请取得专利权? 甚至连实审都还没到就挂在 程序审查、形式审查
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於说明书、图式的规定都非常的硬,
会发明不懂申请的人怎麽办? 不过还是有很多很难搞的问题存在...
(也就是因为这样,各位专利从业人员才有存在的价值 XD )
我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出在TIPO身上 而是专利制度本身的问题
球员 VS 裁判
由TIPO成立专责部门帮助申请人撰写、修改说明书,
涉及申请人是否要现场填写委任书,委任TIPO代办?怪怪的
若协助或修改的事项造成将来可专利性、专利权的争议,就会很复杂。
看来,目前也只能提供简单的谘询服务才不会有纠纷...
另外,申请日是要用送到TIPO手上那一天来算,还是文件完备日开始算,
若TIPO帮忙修稿花了2天或拖了好几天,结果因此失去专利要件...那就有得吵了
(原本案例是完稿率较高的,如果是完稿率很低的..争议就更大)
技术问题
现场临柜快速精准的判断专利范围,导引或帮助申请人修改范围,
可能需要强者中的强者~~(有时後重写会比修改快)
事务所要培养一个能教导新手的主管或资深专利工程师,可能要好几年;
更何况申请人的理解能力、文字能力、表达能力也未知,
不容易用引导的方式来帮助他修改,除非你帮他改(又涉及代理、委任问题)。
若真有这麽佛心的部门成立,挑战这样的工作一定很刺激,燃烧吧小宇宙~
制度问题
专利制度、专利法就是这麽硬,毕竟是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不是一个单纯发表、分享创作的学术平台,
其主要目的是在获得一个10~20年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权利,
某些时後这个权利足以垄断市场,若当年没除罪化...还会有刑责..
所以要求说明书、图式要符合规定是有必要的。
既然是法律问题,就要维持程序正义了...
但制度上是有些有点缺陷..变成有些申请人会卡在程序、形式审查
若国内有 Provisional Patent Application 或类似的制度应该会更好。
这样申请人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去整备文件,
或是评估值不值得花钱委托专业人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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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232.204
1F:推 SGod:非常同意 同时这也是专利代理人与专利师存在的意义 10/08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