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有关共同发明人之问题(请帮忙)(详细版)
时间Mon Oct 12 18:31:22 2009
主观的情绪、客观要件,我想大家都说的差不多了
有关您与老师之间谁是谁非的部分,并非本板能力所及的讨论范围之内,
本板板友也仅能从专利权、申请程序的角度提供您一些看法。
既然原PO的底线是"宁可专利权不要有,也不要让老师拥有"
并且自己提出申请....
以原PO的想法为出发点。
到底有什麽利害关系呢?
重点1:
a.老师不签申请权证明书给你的情况下,文件未备齐,程序审查不过。
b.老师自己补送新的申请书,上面申请人栏位还是要你签名、盖章,
文件未备齐,程序审查不过
呈现双方互卡的态样。
(除非有人伪造文书)。
重点2:
专利权现在不存在,
争一个还不存在的东西没意义,会不会过都不知道。
为了一个还不存在的东西就跟老师翻脸,有一点划不来。
重点3:
现在没有异议制度了....有过就可以拿到证书,
程序审查只审查文件,文件备妥即完成送件,形式审、实审过程又不影响。
(如:原案放给他消灭,同时另外重送一件发明人、申请人都不挂老师)
拼看看?拼下去会怎麽样?
重点4:
若干年後有几种可能:
(1)专利没过
(2)专利过了,老师没发现
(3)专利过了,老师看到了,但学生太多早就忘了你;(吵成这样,要忘记有一点难)
(4)专利过了,老师可能想一想就算了;(现在翻脸,比较不容易就算了)
(5)专利过了,老师很火,花钱请事务所对你的案子提出举发,撤销你的专利。
(6)专利过了,老师火到不行,同时主张专84第4项弄你....
(发明人之姓名表示权受侵害时,得请求表示发明人之姓名或为其
他回复名誉之必要处分。)
(7)其他...
重点5:
专利权实质存在後,若有专利权之争,要比的不是你多会讲多有逻辑,而是
请你拿出比论文更有利证据,你有办法证明这专利的内容,是在你论文进行
之前就独立完成的(发明/创作),若没有讲在多都是讲心酸的。
反观老师,他现在手上有的证据包含你的论文是由他指导的,且完成於在学
期间,专利申请日期是这件论文进行後的日期。并且握有你们之间对於发明
人、申请人争议往来的私文书,表示是在有纠纷的情况下,你单独跑去申请
专,而有故意行为存在,但这些证据中完全没有一样是用来证明先後技术切
割之用的。
所以你应该要想办法
拿出证据,证明该案件是独立完成之创作,具体去证明
论文内容只是该专利之再创作或次应用,属於延伸创作。
综上所述
事已至此,解决问题,比情绪上的输赢更重要!!!
左看右看,跟老师翻脸,只会让自己陷入不利的位置。
现在或许有一种解套方式,可以参考看看
就是拿着论文跟专利说明书去跟老师说要分割案件,
将该案於论文进行前的专利范围,跟论文後的专利范围分割。
最好弄个尊师函
给双方台阶下,
主张尊重与感谢老师这段时间的指导,
表明前者由你想独立申请的渴望,而後者之再发明由你跟他/(or学校)共同申请。
过程中不论他同不同意,
都想办法跟他实质讨论到论文前的技术、论文後的技术,
并且想办法在过程中留下纸本甚至是影音等
有效证据来证明如何切割。
若他能同意,应该会两全其美;最好有什麽会议记录或协议书。
若他不同意,结局是要放生原案自己去请新案,
那就别把论文进行後的内容放到专利内会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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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237.209
1F:→ forman:请参考专利法第7-8条。 10/12 19:27
2F:→ forman:得罪老师应该也会对你不好吧~ 10/12 19:29
3F:推 cckk969:推版主~ 10/12 23:00
4F:→ VanDeLord:板主热心公益~ 10/13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