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udeh (我在竹北用3.5G上网)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有关专利权行使
时间Wed Jan 6 22:30:13 2010
※ 引述《yenner (圆....)》之铭言:
: 请问当我专利申请出去後,在公开之前,就开始进行商业化的动作
: 这样这时候如果竞争对手看到这东西好,但是专利还没公开
: 就可以跟着仿冒,也不会有违法的问题吗? 等到18月公开後
: 才是专利权利可以伸张的时间??
: 也就是申请好到公开这段时间,任何人都可以仿冒不用负责
: 等到公开後才不可以仿冒,不然核准後会被告公开後所有的侵权行为
: 也就是公开前大家都可以侵权也不会被追讨??? 有权利空窗期?
公开不用一定要等到18个月,
您可以依专利法第36条第2项申请提早公开,
另外,新型只要约半年就能拿到证书,
同时,如叙明有非专利权人为商业上之实施,并检附有关证明文件者
在半年之内就能完成技术报告。
所以策略上建议可以申请新型,
或部分的claim申请发明,部分的claim申请新型,
另外,如仿冒的程度十分接近,或许也有侵犯您着作权的问题,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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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226.242
1F:推 forman:专利法第40条 01/07 00:50
2F:→ forman:新型技术报告书 01/07 00:52
3F:→ JSL3719:存心搭便车的人有时候连广告单都抄袭,这时候着作权就有 01/07 11:49
4F:→ JSL3719:机会主张了。 01/07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