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ner (圆....)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写权力范围的问题
时间Mon Apr 5 22:36:59 2010
请问我在写权力范围时不知道这样写ok吗?
目前想的到的问题..
1.专利似乎不明确..施压体有两种方式..
2.主项很多多模糊不清...不知道ok吗?
请问如果要修改...要怎改比较恰当?
假设我是写书本固定在桌子上的专利
1.一种书本固定在桌子上的机构,系包括一书本的施压体直接接触至少一书本与桌子
,利用施压方式将书本固定在桌子上。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书本固定在桌子上的机构的固定方式,其中所述
施压体为一压块,并在压块的两侧设有至少一固定装置。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书本固定在桌子上的机构的固定方式,其中所述
施压体为一利用气压缸之压力所固定,该气压缸固定於一基座,该基座固定於桌子
上。
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书本固定在桌子上的机构的固定方式,其中所述
固定装置为一使用螺丝固定於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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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33.98
1F:→ forman:附属项标的与独立项不一样? 04/05 22:39
2F:→ yenner:第二项的固定装置也再主项没说明..这样ok吗?... 04/05 22:39
3F:→ yenner:两个附属项所描叙的固定装置都指不同的东西...有重叠.. 04/05 22:41
4F:→ forman:这些请求项可以修改一下会比较符合专利法、细则及审查基准 04/05 22:41
5F:→ yenner:请问大约要怎修改会比较符合?...我现在写很类似的专利 04/05 22:43
6F:→ forman:要改的地方太多,伤脑筋~XD 04/05 22:47
7F:→ priorart:您就专注於发明创新 该让事务所赚的还是让人家赚吧... 04/05 23:03
8F:→ yenner:1.太有价值的给事务所会怕... 04/05 23:06
9F:→ yenner:想要自己写...不行再来靠事务所改..花3500预防被表 04/05 23:07
10F:→ yenner:然後能的话当然就不给赚..@@~~... 04/05 23:07
11F:推 Xkang:f大意思是:第1项独立项是"机构",第2项以後都变"固定方式", 04/05 23:07
12F:→ Xkang:依附不正确 04/05 23:08
13F:推 eltess:就是太有价值的 才要交给专业的写 事务所改只会越改越糟 04/05 23:45
14F:→ eltess:自己写 写出来的东西 也一点价值也没有 04/05 23:46
15F:→ eltess:我是说...写好再给事务所改 更是送钱给事务所赚 04/05 23:47
16F:→ yenner:丢出去後...不是也可以修改..那时候他想表也没办法表.. 04/06 00:21
17F:→ yenner:想要学习外加不能写太差...买中国日本美国专利..台湾自己 04/06 00:22
18F:→ yenner:看他中国怎写我就怎改...这样应该ok? 04/06 00:23
19F:→ yenner:单纯不想被表..外加自己练习... 04/06 00:25
20F:推 VanDeLord:先确认发明内容的保护范围1.方法达成还是 2.物达成 04/06 08:24
21F:推 orsonplus:用权利会比较恰当 04/06 10:44
22F:→ orsonplus:若没意见 晚一点 我会把这系列的标题"权力"改为"权利" 04/06 20:21
23F:→ VanDeLord:最近战意太强,误解楼上,不好意思 XD 04/06 20:23
24F:推 orsonplus:囧rz... 04/06 20:28
25F:→ forman:van大大~sc2少玩点~ 04/06 20:52
26F:推 VanDeLord:我现在主攻WarCraftIII之"真‧三国无双V66F2$"版 04/06 20:56
27F:→ forman:van大大~~xd~ 04/06 21:02
28F:推 orsonplus:主: 施压体改为施压单元,与桌面接触者为至少一衔接单元 04/06 21:43
29F:→ orsonplus:附:施压单元...列举,衔接单元...列举 04/06 21:44
30F:→ orsonplus:注意元件与元件之间的主从、连接关系 应该会有帮助。 04/06 21:45
31F:→ orsonplus:建议原PO把原先定义的施压体拆成上述两个单元来写看看 04/06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