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anue (neo)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关於姓名表示权
时间Wed Jun 23 09:27:29 2010
※ 引述《magamanzero (qqq)》之铭言:
: ※ 引述《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之铭言:
: : 上篇推文C大说得很清楚 在此补充说明 如有错误请指正
: : 原PO应该没搞清楚 发明人的姓名表示权 跟 专利申请权的分别
: : 姓名表示权 是指在专利权证书上 发明人一项上出现发明人名字的权利
: : 跟专利权的行使关系不大
: : 专利申请权才关系到权利分配的问题
: : 针对问题1. 先自行申请专利 取得专利後 如该不愿意签字的发明人跳出来要举发
: : 就让他花钱去举发吧 看他有没有那麽多闲钱
: : 2. 发明人想申请专利 若该发明为职务上所得 申请权属公司所有
: : 发明人的确无权要求公司放弃主张权利
: 感谢板上各位大大的回答,
: 另再请教 如果受雇人没得到公司的同意 就自行将职务上的发明申请专利
: 那麽 日後这个专利有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而被判无效吗?
: 或是 这个专利会被归还到公司上?
参专利法第34条
非专利申请权人请准专利, 经申请权人於该专利案公告之日起二年内申请举发
并於举发撤销确定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者, 以非专利申请权人之申请日为专利
申请权人之申请日
所以答案是..专利不会无效, 但是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是专利申请权人
专利会变成是公司的...
(根据经验 公司通常是比较有力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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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0.35.42
※ 编辑: keanue 来自: 59.120.35.42 (06/23 09:28)
1F:推 piglauhk:K大 我跟你认知有点不一样 34条是举发成功後 才能主张的 06/23 09:57
2F:→ piglauhk:所以答案是 专利可能因此而被举发 但公司可据34条主张回 06/23 09:59
3F:→ piglauhk:复其权利 06/23 09:59
4F:→ eedavid:哈 补充一下 若公司不申请 纯举发 专利就无效啦(被撤销) 06/23 11:35
5F:→ keanue:恩 P大..你的用语比较精确..举发成立无效後公司再复权没错 06/24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