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mim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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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精英一案二诉 告赢智慧局
时间Mon Jun 28 18:10:52 2010
精英一案二诉 告赢智慧局
2010-06-26 工商时报 【记者张国仁/台北报导】
大同集团旗下精英电脑公司,举发「可稳固定位的中央处理器插座结构」新型专利
事件,虽经法院5年审判,最高行政法院在96年判决精英胜诉。不料经济部智慧局重新审
查,竟然仍作成「举发不成立」处分,精英只有重打行政官司,智慧法院日前判决经济部
败诉,法院这回以「事证已臻明确」,直接命令经济部撤销该不具新颖性的专利,并应审
定为「举发成立」。
这件行政缠讼充份反映出行政机关「不尊重」法院确定判决结果,徒让人民与企业
耗费人力、物力与财力折腾於法院间,同时,也浪费司法资源,这完全起源於行政机关相
关官员的颟顸态度,导致司法确定判决,却无法彰显法律效力,以及经济部智慧局本位心
态过重所致。
智慧法院行政判决指出,真准电子公司在83年间,以「可稳固定位的中央处理器插
座结构」申请新型专利,经智慧局准予专利,并核准真准将专利权二分之一让与实盈公司
。不过,後来精英获悉,认为该项专利「不符新型专利要件」,因此提出举发。智慧局在
93年审定为「举发不成立」,诉愿决定也维持审定结果。
精英因而与智慧局对簿公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智慧局败诉,智慧局提出上诉
,却无法拿出新证据或原判有何具体适用法律不当的地方,最高行政法院於是在96年就以
程序裁定驳回智慧局的上诉而告确定。令人费解的是,智慧局对精英的举发重为审定时,
竟然没有参酌法院判决的见解,还是审定这件举发「不成立」。精英无奈,只好重头再打
一次行政诉讼。
由於智慧财产法院在97年7月成立,精英改向智慧法院提起这件专利举发事件,智
慧法院经过半年多的审理作出判决指出,争讼的这件新型专利已证明为「不具新颖性及不
具进步性」,依法不能准予专利。
智慧法院因此判决,智慧局原处分与经济部诉愿决定都撤销,智慧局就争讼的这件
新型专利应为「举发成立」,撤销其专利权的审定;诉讼费用且由智慧局负担。本件仍可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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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213.215
1F:→ forman:精英最近有缺人~ 06/28 19:47
2F:→ hantang:菁英:我们要的是 人才 06/29 08:03
3F:→ MasonT:想当年我在精英的时候, 这件案子我有经手... 06/29 22:44
4F:→ MasonT:後来我离职了之後, 听说「举发不成立」处分是有政治力介入. 06/29 22:46
5F:→ MasonT:不过, 也可能是我听错了... 毕竟是 "听说的"....呵呵. 06/29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