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anue (neo)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闲聊] TW <--> CN 优先权?
时间Tue Jul 6 09:36:51 2010
※ 引述《orsonplus (orson)》之铭言:
: 即将要签的....(不知叫什麽)
: 基本上 优先权是建立在互相对待的基础上
: 从现有法规来看 只要互相的行为成立(签约?协议?)..两岸优先权就直接生效了吗?
: 还是要扯到WTO会员再绕回来解释
: 应该不需要修法追认什麽东西吧 XD 是行政层面的问题 还是有法律层面的问题呢?
: ~( ̄▽ ̄)~(_△_)~( ̄▽ ̄)~(_△_)~( ̄▽ ̄)~
: 一签完就会直接生效了嘛?(很大的疑问)
: 这影响很大 甚至会直接改变以往台湾、大陆 同时提出申请的策略
: 申请中的案子 应该也会被影响到。
: 有人知道 签下去...是立即就生效(优先权的相关法规早就存在)
: 还是需要慢慢发酵呢?
: ===========================================================================
: 题外话1:上次板聚约40多人,
: 後来有留联络资讯(msn..姓名..单位)的人大约10多位,
: 等着等着我就差点忘了这件事 囧~
: 这几天我会整理,把资料传给有E-mail的板友,
: 之前忘记回传的这两~三天内可以补一补喔,这星期我就会处理了。
: 有急虚连络方法的,可以先跟我说一下
: 题外话2:
: 上次没办法来的 预计8~9月我会再一次板聚,有参加过的 欢迎再次参加
: 题外话3:
: 板聚後...我一直想不起来 我要去新店找谁 找了之後要干嘛(囧~ 年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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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版大..
1. 这个协议叫做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协议
全文可以到这里下载
http://www.tipo.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4578
2. 根据协议最後一点有说明, 本协议签署後,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
并以书面通知对方. 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所以..还得再等一阵子罗..并非立即生效喔
附上一则新闻做参考
http://www.udn.com/2010/7/3/NEWS/FINANCE/FIN10/5699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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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0.35.42
1F:推 orsonplus:感谢~XD 看来这消息还热呼呼刚出炉没多久 07/06 09:53
2F:→ ppore:不知道是否要进立法院审理,是的话应该还有的等了 07/06 16:26
3F:推 Xkang:签这个协议对有大陆分所的事务所应该是好事吧??我在猜我们 07/08 22:28
4F:→ Xkang:老总应该是挺会搁发的 07/08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