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鬼)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闲聊] 专利范围翻译心得
时间Tue Jul 20 04:05:45 2010
每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然完全相同,
所以我们翻译时要依各国的习惯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般而言,不建议使用“二项式”写法来写请求项,
但欧洲和中国却於专利法明文规定,要使用“二项式”,
所以这两个区域申请的专利都要使用二项式,也就是使用「其特徵为」,
但台湾没有规定要使用二项式的写法,因此建议翻译时,
不论是独立项或是附属项一律使用“其中”替代。
日本没有规定使用二项式写法,但「其特徵为」已是他们的定型句子,
所以就跟着使用。
因此你的独立项,可以直接改为
1. 一种油性固形化妆料,“其中”,
呈现干涉色之板状复合粉末;
……;以及
1~40质量%之半固形油分。
不一定要把(A)、(B)等标号放进去。
: 1.一种采光型太阳电池模组,系藉由多个杆状太阳电池单元而发电的采光型太阳电池模
?
: ^^^^^^^^^^^^^^^^^^
---------------------------------------------------
: 前言
: ,“其中”,
: 透光性第1基板;
: ……;以及
: 群组化;
: 一种为附加有实质上均匀之糖链的IgG-Fc片段的制造方法,包含(以下步骤):
: ^^^^ ----------------------------------------------
提供一些日文请求项的知识
使用「において」,通常暗示着其前面所提的构成要件是“习知的”;而
使用「であって」,通常暗示着前面所提的构成要件是“新的”
虽然有此一说,但实际在解读范围时是否真有差别,
就不一定也不得而知,也许依个案而定吧,
为避免困扰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都使用「であっ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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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55.204
1F:推 Xkang:多谢i大的最後一段文字 又学到噜XD 07/20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