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joker (怀特救可儿)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新手请教几个问题 (已爬过)
时间Fri Aug 13 02:01:18 2010
: 新型专利的进步性、新颖性不知道该如何判定呢?
大哉问
: 比如说一个专利 同一个概念下有两种形式A和B
: 会不会我申请了A了以後 又有人申请了B?
: 这麽说好了
: 假设一个东西我设计外面有两层可以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
: 但是一层也可以,
: 这样的话我申请两层以後是不是还有人能申请一层的?
这是有可能的。
我先把一层称为技术C,两层与技术C高度相关,先称为C2。
如果今天递交的说明书里面完全在写C2如何如何,而未提到C的可能性
第三者(其他人)仍有可能以C为技术申请专利(参考台湾审查基准第二篇第三章3.5.4.2)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今天递交的说明书里面已经写了C也可以C2也可以
那两种都已经被明确揭露,其他人就无法再以此申请(取得)专利
(还是可以申请新型,但是可以很轻易地举发掉它)
: 如果两层的这个专利已经属於我了、我昰不是对一层的这个专利拥有排他权?
这是否定的。
依据专利侵害监定理论的全要件原则,如果今天获证的专利案中
申请专利范围写的是包含有两层(需注意是包含或包括),第三者的产品仅做一层
未出现两层则不构成文义侵害(不能直接抓到的意思)
但是仍有可能主张均等论(就是说他做的其实还是跟你一样的意思)
但是均等论的使用难度比较高。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今天获证的专利案中
申请专利范围写的是C,包含有一层,而第三者的产品做了两层
虽然做两层但里面还是有一层在,即构成文义侵害
可以直接抓他侵权
: 另一个问题是有关於进步性的
: 参考的例子
: 比如说A专利在A国已经有新型的专利的(时间较早)
: 但是在B国却被B申请了
: 那个A是否可以举发B申请的专利无效?
: 若是B申请的专利范围(不是使用)包含了A的专利是否也可以举发B的专利无效?
这个问题包含了很多种可能性
试归纳如下
人员A,在B国,有已获证(公告)的C专利
人员D,在E国,有已获证(公告)得C'专利
(不同人,不同国提出的申请)
问题:C专利与C'专利一样(C'的申请专利范围都完全被写在C的说明书内),
A是否可据C举发C'无效?
情况1
C案 提交申请 获证公告
↓ ↓
时间轴---------------------------------------------------------->
↑ ↑
C'案 提交申请 获证公告
这种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
情况2
C案 提交申请 获证公告
↓ ↓
时间轴---------------------------------------------------------->
↑ ↑
C'案 提交申请 获证公告
这种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
问题:C专利与C'专利有点不一样(比较C的说明书跟C'的申请专利范围),
C'多写了一两句话,A是否可据C举发C'无效?
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情况2,那要看多写的那些有没有新颖性进步性。
问题:C专利与C'专利有点不一样(比较C的说明书跟C'的申请专利范围),
C'少写了一两句话,A是否可据C举发C'无效?
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情况2,那要看少写的那些会不会产生新颖性进步性。
: 还有一个关於专利有无效用的问题
: 在进步性、新颖性的前提下
: 新型专利的有无效用要如何判定呢?
: 假设A专利已经通过了
: 但是有人可以举证在A专利通过之前就已经有人在用了
: 那麽A专利是否有效?
答案是无法完全否定的。
如果可以举证的情况单单是有人在用,是无法据以举发的。
必须还要举证为公众所使用或为公众所知悉。
举例而言:
技术A被申请专利。
证据B可以举证技术A早已被工厂C所使用。
这种情形下,工厂内部使用无法证明公开或公用,
更明确地说,那是C他关在自己家里用,跟C无关的人(非特定第三人)无法知道技术A
但如果是
技术A被申请专利。
证据B可以举证技术A早已被工厂C
做来卖。
这种情形下,公众已经可以从C那边购得产品而得知技术A,
可以证明技术A早已为公知公用,那就可以据以举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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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误之处,请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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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67.140
※ 编辑: whitejoker 来自: 114.38.67.140 (08/13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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