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 (<(‵皿′)@m)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国内优先权 & 改请
时间Fri Aug 20 19:53:18 2010
Q: 有朋友想申请 台&美 GUI专利, 来问我细节
以下是我的拟答 XD
A: 由於98年底专利法修正草案, 设计专利(草123II)才纳入 GUI为申请标的,
而且 草案153不溯及新法修正前申请的新式样, 故我建议的内容如下:
1. 先在台湾申请发明不实审, 以台湾案到美国申请design (6个月内优先权)
2. 若台湾1年内修法施行, 恰好可以主张国内优先权, 重新取得申请日, 如此就符合新法,
再以改请方式成为"设计".
上述要满足的前提蛮多的 (ex: 台湾在申请後1年内修法 就是瓶颈反应 XD)
不知我的建议可行嘛 ?
另外用迂回方式主张 新式样的国内优先权不知是否可行 ?(会用哪一条核驳我 ?)
谢谢大家看完我的问题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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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89.66
1F:→ forman:新式样没有国内优先权 08/21 00:42
2F:→ forman:建议你申请发明比较实在,试着找出上位概念保护住GUI> 08/21 00:46
3F:→ piglauhk:最近PATENT版突然变得超专业 (  ̄ c ̄)y▂ξ 08/21 12:59
4F:→ eedavid:以上位概念保护GUI 这claim写法高难度 08/21 22:48
5F:推 lkw:GUI申请发明这个话题可以开一篇讨论,各国差异不小 08/23 09:59
6F:→ car:用发明申请GUI怎麽做呀 ? 台 美有成功的范例或案号嘛 ? 08/23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