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鬼)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发明说明是否支持claim
时间Mon Sep 13 01:04:52 2010
: 感觉好像很多人把26-2跟26-3搞混
: 你揭露得够不够清楚,能否据以实施,这是26-2
: 而26-3的「支持」是指以你发明说明的技术内容,能不能撑起这麽大的请求范围
: 举例来说,你的技术内容是用坚硬金属来制作安全帽
: 但独立项却只写到「金属」
: 难道汞也可以用吗?
: 审查官只要认为你没揭露到让汞可以用来制作安全帽的技术,这就是无法支持
这个观念也不尽然完全正确。
因为用最严格的角度来解读每一条请求项时,
它都会存在不可「实施」的实施例。
试着想看看,其实於绝对温度时物质中的分子是静止的,
但我们写专利时有特别去提吗?
曾在任何一篇专利的claim中,
看到在范围中特别注明要绝对温度以上吗?
如果不提是不是也包含了不可「实施」的实施例。
所以,要把「不可实施」再区分成:「不可操作」及「不可致能」。
亦即,还需要再将operative和enablement区分清楚。
事实上claim的范围是可以包含inoperative的实施例。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patent laws, there is no
requirement that the entire range covered by a claim
must be operable. As long as a reasonable range that
is covered by a claim is operable, the claim complies
with the requierment of the law."
Moreover, where a patent discloses several alternative
combinations of methods (as most systems claims will),
the party asserting inoperability must show that all
disclosed alternatives are inoperative or not enabled.
EMI Group, 268 F.3d at 1349. The '532 and '123 patents
do not claim an impossible result or an inoperative
invention.
所以即使没有刻意排除「汞」,也不能说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http://www.patent-tutorial.net/content/forum/1880
: 这通常会跟「不明确」同时发生 (都是26-3)
: 因为你没清楚界定材料特徵,才会发生这种问题
: 从范围的角度来说
: 就是claim的请求范围 不能超出 发明说明揭露的范围加上合理推论范围
: 例如你发明说明只用铁当实施例,但审查官觉得金银铜也能用这技术实施
: 那你请求项写「常温下的坚硬固态金属」"或许"就能过关
关於「常温下的坚硬固态金属」的用语,应该会出现两个争点,
「常温」是几度?
「坚硬」是硬度为多少时,才能被称为硬?
请求项中,最好不要出现任何的「形容词」及「副词」,
请求项中出现这两种词,通常是两种极端,
一种是绝妙,刚好能区隔前案又得到较大的范围。
一种是形成争点,被视为不明确或是被解译到很小的范围。
若没有十足的把握,最好用名词加上比较级句型替代。
为什麽不要使用这两种词类,举个例子。
大陆人会说上海到苏州「近」,
可是台湾人却会说台北到台中「远」。
上海到浦东距离140公里,
而台北到台中为1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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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169.251
1F:推 piglauhk:中肯 09/13 06:34
2F:推 sr0:常温28度应该没什麽好争的吧 09/13 08:39
3F:推 piglauhk:常温当然有得争 物理常温 还是化学常温 (  ̄ c ̄)y▂ξ 09/13 10:32
4F:→ sr0:原来还分这样 不过如果没注明的情况 不知是两者皆包含在内? 09/14 02:48
5F:→ sr0:不过我之前说错了 normal temperature一般指的是25度C 09/14 02:52
6F:→ sr0:28度C是室温 09/14 02:52
7F:→ sr0:只写常温 按国立编译馆编的名词来解释应该没办法加物理两字吧 09/14 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