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想请问个claim的问题
时间Fri Oct 15 11:34:03 2010
※ 引述《rinfpw (欢迎光临)》之铭言:
: SORRY,我改清楚一点
: 假设某篇灯泡专利提到
: 一灯泡
: 含有复数个光源;
: 一散热件,其形状为圆形
: 而我提出
: 一灯泡
: 含有一个光源
: 一散热件,其形状为方形
: 想请教两个问题:
: 1. 他复数个有包含一个吗?
: 我写一个有没有闪掉
: 2. 我一样含有散热件这个元件,数量也一样是一个
: 但我与他後面叙述的不一样,这样会不会还是踩到他的专利
: 以上
: 麻烦强者板友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通常...
一件专利用"复数"来记载某种元件的时候,
而不采用至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写法(一个以上有包含本数),
极大的可能是早於该案的习知技术就揭露一个的技术,
或是该案原先就是要解决"复数"个元件存在时所产生的问题,
或是以当时的技术手段而言,不得不为复数,否则不能实施;
"复数"为这个案子的必要技术特徵之一,
当然也可能是工程师赶案子,看到样品就照着写,
你可以从他的说明书内容中去找,先前技术(创作背景);
或是其它更早的案子来判断。
您原文叙述是"写"
我想问原PO一个问题
问题:你所谓的"踩"专利是指什麽。
A.写一篇可以获准的专利,且不会被该案当作证据举发掉的专利。
B.你要生产一个产品,且不侵权该案。
C.上述A、B都要。
A、B是不同的东西,过的了A有可能过不了B
过的了B有可能过不了A
理论上,"一个"的实施是不满足"复数"的全要件原则,
文义读取、均等论又基於全要件原则,
详情请参酌板友於上几篇推文中所提及的侵害件定要点。
霸特,在没看到说明书及"样品"之前,侵权的东西很难说。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