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专利权上的行使疑问
时间Mon Nov 8 07:53:46 2010
推 yenner:如果该方法很多种...只是良率比较高而已...这样呢? 11/07 21:44
→ yenner:如果只是良率问题的话...侵权就没差了?...仿冒下去就对了? 11/07 21:45
推 yenner:反正可以辩称说那不是在台湾制造的..台湾只是实验而已 11/07 21:48
→ yenner:进产线就赶快关一关换一换....就算被拍到就说是实验 11/07 21:48
→ yenner:所以仿冒制造方法或制造机台再卖过去根本没有差?.... 11/07 21:50
yenner:如果只是良率问题的话...侵权就没差了?........仿冒下去就对了?
当然不是 但是侵不侵权 是看 "证据" 说话的..........
方法请求项之所以一般被认为专利强度较低 问题就出在其举证不易
特别是在 "可以达成相同目的之方法" 不是只有一种 的条件之下
所以你的问题 反而应该要探讨的是
1. 该机台本身的运作与组成是否可以追溯出 当初你是否有专利方法
2. 贵公司是否有可能流出 合法的文件 显示贵公司采用该专利方法
3. 小心应付美国诉讼的 Discovery Procedure.. 不要让他挖出不该流出的资料
只要是侵权行为 就一定会背负风险
只不过看你的尾巴 有没大到会被人拎起来罢了
※ 引述《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之铭言:
: ※ 引述《yenner (圆....)》之铭言:
: : 台湾公司老板叫我查A公司机台专利问题 不过A公司都是美国专利没有台湾专利
: : 如果我老板机台侵权只有卖到台湾不侵权,可是台湾厂商用有侵权的机台帮
: : 美国厂商代工做出产品,做出来後有个产品会卖到美国有的时候不会卖到美国
: : 这样我就有一些疑问,专利产品不能卖到有专利权的地方
: : 但是
: : 1.运用专利生产出来的产品卖到美国呢?
: 要是有一个美国专利 其保护标的是产品A 你把产品A卖到美国
: 当然会有侵权的风险
: : 2.运用专利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帮美国公司代工,做好就直接运去没专利权的地方卖,
: : 有违反吗?
: 没在美国本土生产、使用、贩卖....都不会有问题
: : 3.运用专利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台湾跟其他东西组起来後,卖到美国制造,再运到其他
: : 地方呢? 也就是美国生产过程都是拿整个模组...
: 有於美国制造"组装"就会有风险 再说美国专利法不知道有没有禁止为制造而进口
: : 4.如A公司要提告把产品拿去美国卖,可是该专利是在产品上找不到特徵的,要蒐证,
: : 那提告是找美国,然後再找台湾法院?
: 依"台湾"专利法 若产品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制造 则其效力延及其产品
: 反之则否 若产品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制造 则可於台湾提告 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 否则 由於他不在国内制造 无侵权之情事
: 以上。请各位先进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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