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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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时间Wed Nov 10 15:04:57 2010
推 pasica:优先权智财局公告了 11/10 13:45
http://www.tipo.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4857
两岸将於本(99)年11月22日开始受理优先权之主张
「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已於本(99)年6月29日经江陈会签署并於同年9月
12日生效,关於两岸何时开始受理对方专利、商标及植物品种权优先权主张的时间,为各
界关切的议题。自协议生效後,经两岸主管机关努力完成内部相关作业的调整,双方业已
决定自本年11月22日开始受理,且得据以主张优先权之基础案的日期为本年9月12日(即
协议生效之日)。
由於执行两岸专利、商标及植物品种权优先权相互承认工作,涉及我方及中国大陆内部相
关作业的调整,双方已进行多次的沟通、协商与相当的准备工作,在中国大陆释出最大的
善意下,其内部积极且尽速配合做相关的调整与修正,包括修正其现行受理台湾申请案之
相关规定等,使得在该协议生效後的2个多月,即可对外宣布开始相互受理。
此外,有关指定台湾相关协会或团体办理台湾影音制品之着作权认证流程部分,中国大陆
表示一旦相关手续完成,即可由台湾着作权保护协会开始办理相关认证作业。
为使各界了解「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执行成效及相关细节,经济部智慧局
将於近期对外发布相关说明。
※ 引述《yinpp (show me the money)》之铭言:
: 请问有人知道何时才会开始承认优先权吗?
: 我的意思是说假设我今天已经先再台湾申请一专利
: 在一年内我又向大陆提出申请
: 此时已经可以主张台湾优先权了吗?
: 还是还不行主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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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8.16.38
1F:推 orsonplus:11/22 ; 9/12 。 11/10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