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shrine (要学着适应、习惯)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关於主张大陆优先权
时间Thu Nov 18 10:10:42 2010
根据智慧局新闻稿
http://www.tipo.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4857
台湾申请案可主张大陆优先权
进一步向智慧局询问相关规定
智慧局人员回覆说
台湾申请案需在11/22之後申请 主张的大陆申请案需在9/12之後申请
换句话说...
下礼拜一开始 台湾申请案就可以主张9/12之後在大陆申请的申请案为优先权
吊诡的来了
向大陆代理机构询问关於在大陆申请专利要主张台湾优先权一事
大陆代理机构去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覆目前尚无主张台湾优先权相关规定......
意思是说...11/22之後台湾单方面承认大陆的优先权吗?
根据专利法28条第1项 主张国际优先权应该是采双边互惠原则
所以...................@@a
请问版上的先进有无进一步的消息?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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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51.163
1F:→ KyotoHot:大陆官方回信人员还没研读公文吧 11/18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