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kcla (kcla)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平行输入的问题
时间Sun Nov 21 23:49:13 2010
您好
我急需法律专家解答
我有朋友再去美国时买了小朋友的玩具回来 因为该品牌在台湾卖得非常贵 但是是时尚美国价钱很低
最近他接到台湾另一卖家的威胁信
1. 声称 该品牌已经在台湾被他注册着作商标权
2. 该公司为该公司的独家代理厂商
所以要对我朋友采取法律途径
但是我朋友看网路上很多人再贩售比如TOSHIBA的商品
也不是独家代理商 觉得很困惑 自己到底触犯什麽法律?
另外台湾可以允许把TOSHIBA这种公司名称注册变成专用的吗?
对於这种威胁性的言语 他可以做些什麽回应?
请懂相关法律得专家帮忙回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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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52
1F:→ car:商标:国际耗尽(商30II),专利:(有争议)国际耗尽,着作:不可 11/22 00:03
2F:→ car:所以自美国如果确定是合法取得非仿冒品,就不必管台湾代理商 11/22 00:04
3F:→ car:将美国采购证明/对方信函留着,顶多会被补缴课税,不会有商标问 11/22 00:09
4F:→ car:题, 以上供先生参考 11/22 00:09
5F:推 supersale:推楼上热心! 11/22 00:40
6F:推 KyotoHot:我也想要赛格威当玩具XD 11/22 01:10
7F:推 kaikai1112:把TOSHIBA这种公司名称注册变成专用<---驰名商标 11/22 07:19
8F:→ kaikai1112:基本上是不行的........ 11/22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