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这种状况是不是已经没有答辩空间了?
时间Mon Dec 13 00:28:17 2010
※ 引述《ppdonkey (未来的漫画家)》之铭言:
: 想请问各版友
: 原说明书
: claim 1.一种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c和/或d.
: 初审审查委员说c跟d为彼此性质不相类似的择一形式界定,致申请范围不明确,并用引证
: 来证明"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d"早已是习知的,於是申复时就把d拿掉,
V1.CLAIM包含 A+B+C+D 以及 A+B+C OR A+B+D
在此放弃 A+B+D 以及 A+B+C+D 然而 A+B+C应为原申请权利范围所主张的部份
应不存在实质扩大之情事
原po应该把claim1分成两个独立项 反正3年前的案子加claim不用加钱 XD
: claim 1.一种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c.
: 然後审查委员说这样请求范围乃实质扩大 @____@(初审核驳审定)
: 请问这样的状况如果提再审,还有可能会过吗><
审核委员可能认为C 未明确排除D而予以核驳
然而 其己主张C及D为所属不同范畴 其主张并不合理
就现阶段资料看来 我觉得并不存在实质扩大的问题
以上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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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236.169
1F:推 kaikai1112:而且审查阶段 那有在论有没有实质扩大........ 12/13 07:17
2F:→ kaikai1112:要论的是 说明书支不支持...... 12/13 07:18
3F:→ piglauhk:此应为修正 无64条的适用 (  ̄ c ̄)y▂ξ K大明监 12/13 09:02
4F:推 nw4m:审查阶段没有论实质扩大? 专利法第64条就是在论实质扩大 12/13 10:02
5F:→ akirajacky:Art. 64讲的是更正吧@@? 12/13 10:36
6F:→ nw4m:难道更正之後,是不需要审查? 12/13 10:53
7F:→ piglauhk:N大 修正指的是核准专利权前对说明书的改变行为 12/13 11:09
8F:→ piglauhk:更正是核准专利後对说明书的改变行为 12/13 11:10
9F:→ piglauhk:专利法第64条只限制核准後对的实质扩大行为 12/13 11:13
10F:→ piglauhk: ^申请权利范围的 12/13 11:13
11F:→ nw4m:任何的修改 不是申请人、发明人、代理人说的算 12/13 11:28
12F:→ nw4m:是需要审查之後核准才算数 12/13 11:29
13F:→ tipo5566:有核驳不准修正吗? 12/13 11:36
14F:推 ssrv:我想他会核驳审定是因为本来就已经不明确,且引证案已打掉B有d 12/13 11:56
15F:→ ssrv:拿掉B具有d,并非代表本案就一定会过 12/13 11:56
16F:→ ssrv:选择B具有c,需再自行判断是否还是不明确并要加以限缩 12/13 11:57
17F:→ ssrv:若一样还是落入不明确, 很可能就是审定了 12/13 11:57
18F:推 waderu:同意 12/13 15:02
19F:推 kaikai1112: nw4m 大 要玩文字游戏请自便 恕我不陪了......... 12/13 20:40
20F:→ kaikai1112:如果大家都看得懂 只有你看不懂.... 那我也只能说sorry 12/13 20:41
21F:→ hantang:看不懂n大的想表达的 12/14 08:16
22F:推 ks99flame:同意楼上 12/16 14:03
23F:→ ssrv:n大应是指并非更正就一定准 因须经过专利专责机关来核准 12/16 14:46
24F:→ ssrv:也是有更正不准的情况 光讲审查阶段 以下这些应都包进去了 12/16 14:46
25F:→ ssrv:实审 再审 公开前审查 文件齐备审 更正审等等... 12/16 14:47
26F:→ ssrv:因为是否超出范围、实质扩大、变更专利范围都须再次判断 12/16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