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引用记载式独立项
时间Wed Jan 5 16:12:48 2011
※ 引述《gan777 ()》之铭言:
: 根据审查基准写得「为避免重复记载相同内容,使请求项之记载明确、简洁,
: 得以引用排序在前之另一请求项的方式记载独立项。」
: Q:我想请问还有什麽情况之下会使用引用记载式独立项写法撰写?
为了赚点字数 减少争议 以及最大化申请权利范围
记载式独立项通常不在选择之列
: Q:会为了符合单一性而使用引用记载式独立项吗?
不会 弊多於利
记载式独立项 在我看来除了能独立主张外 其跟附属项是一样的东西
: 另外基准有提到三种用法:
: (1)引用另一不同范畴之请求项
: (2)引用另一请求项中之次组合
: (3)引用另一请求项中之部分技术特徵
: 〔申请专利范围〕
: 1.一种具有特定形态之公螺牙之螺栓,…。
: 2.一种配合请求项1之螺栓而具有该特定形态之母螺牙之螺帽,…。
: 1.螺栓可以单独主张。
: 2.螺帽可以单独主张吗?只做螺帽有办法抓吗?
可单独主张 ,有
(claim 2的标的为螺帽,明显与claim 1 不同,於此,claim1螺栓之相关说明
为claim 2之实施环境或前言preamble,仅此而己。)
: 3.螺栓+螺帽可以一起主张吗?
可以分开主张 为什麽要在一起?
: 4.若是螺帽不能单独主张,是不是就别放在同一样申请?
: 5.那次组合这种写法的使用时机是?用这种写法会不会影响权利的主张?
: 6.题外话,符合单一性,具有相对应的技术特徵(如插头跟插座、锁具跟钥匙)在主张
: 权利的时候, 是不是会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如插座不能单独主张?
视权利项保护标的 都可以单独主张。
: 有点搞混了,麻烦先进们帮小弟解惑一下,谢谢!
: 另外,引用记载式独立项在各国的解释为何?我只知道台湾视为独立项,欧盟视为附属项
: 其他如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有前辈有实务经验可以分享的吗?
: 我有从公报找到几种不同类型的写法,不知道适不适合贴上来讨论。
实务上。不太会用这种写法 大不了多copy paste 一次 XD
若上述见解有误 请各位高人提点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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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1.159.67
※ 编辑: piglauhk 来自: 211.21.159.67 (01/05 16:16)
1F:→ forcomet:仅是preamble? 不是吧~螺栓的部份也会造成限制.. 01/06 22:05
2F:→ piglauhk:实施环境会限制权利范围没错阿 =口= 01/06 23:46
3F:→ barley:preamble不必然会限制claim 审查中大多如此 但审判就未必 01/07 02:38
4F:→ barley:可参考RIM v. NTP案 01/07 02:39
5F:推 forcomet:审查中preamble不会是限制 上法院的话就几乎会是限制 01/07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