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ilipmorris (菲利普.莫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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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地方法院移送智慧财产法院
时间Sat Mar 12 10:24:04 2011
小弟仅为事务所小员工,非是法务人员亦无法律背景,仅提出疑问如下:
自智慧财产法院运作以来,若人民向各地方法院提出关於专利的民事诉讼,
是否地方法院皆会移送智慧财产法院审理?
小弟找了几份地方法院判裁判书,主文为:
本件移送智慧财产法院。
其中理由都有提到:
按诉讼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认为无管辖权者,依原告声请或
依职权以裁定移送其管辖法院。因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
法、光碟管理条例、营业秘密法、积体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
、植物品种及种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所保护之智慧财产权益,
及其他依法律规定或经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财产法院管辖之第
一审及第二审民事诉讼事件,由智慧财产法院管辖。民事诉
讼法第28条第1项、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第3条第1款、第4款
及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第7条分别定有明文。是有关智慧财
产权之民事事件,倘当事人间无合意管辖之约定者,即应由
智慧财产法院管辖。
等相关内容....
若是,则仍向地方法院提出关於专利之民事诉讼,而待案件移送智慧财产法院者,
其是否有特殊用意?
若并非所有地方法院受理之关於专利之民事诉讼案件皆会移送智慧财产法院,
则地方法院是否将案件移送智慧财产法院之判断因素为?
或小弟资料判读错误,或不明究理而胡乱揣测,请各位大大不吝赐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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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04.244
1F:→ philipmorris:我看到文中有诉讼字样处会反白耶~~为什麽~~ 03/12 10:25
2F:→ orsonplus:你在文中 用了 / "Enter" 诉讼 "Enter".... 03/12 11:42
3F:→ orsonplus:更正 / 不用"Enter"....就可以搜寻 03/12 11:43
4F:推 barley:原则上应该要移送 但智财案件非专属於智财法院管辖 03/12 13:40
5F:→ barley:一般民事法院仍有管辖权 因此地院判决并不违背法令 03/12 13:40
6F:→ barley:详细可参考本版1989篇 03/12 13:41
7F:推 barley:实务上不移送的原因 通常是被告居住弟离制裁法院太远 03/12 13:44
8F:→ barley:避免造成被告要到远地受审的不利益 所以不移送 03/12 13:46
9F:→ car:非专属管辖,若职权裁定移送,原/被裁定确定前可抗告(民诉28/30I 03/13 11:45
10F:→ car:法官案件可少则少,能移送当然最Happy XD,况且民事庭易有停止审 03/13 11:47
11F:→ car:判事由(专利有效性争执), 就直接送走很省事 03/13 11:47
12F:→ philipmorris:乍看之下,似乎地院会倾向移送案件至智慧财产法院 03/13 23:39
13F:→ philipmorris:但仍见有关於专利的诉讼案是先向地院提起 03/13 23:40
14F:→ philipmorris:被告居住地离智慧财产法院太远~这在台湾不太适用吧 03/13 23:41
15F:→ philipmorris:原告委任的律师仍向地院提诉讼,而非智慧财产法院 03/13 23:42
16F:→ philipmorris:是不是别有用意?或有什麽考量基础呢? 03/13 23:42
17F:→ barley:智财法院仅有板桥一间 对於南部甚至外岛被告也算是远地诉讼 03/14 01:35
18F:→ barley:据说智财法院对於专利性的审查较严格 这也有可能是原因之一 03/14 01:36
19F:推 piglauhk:过阵子搬去林口後可苦了 什麽都没有 只能开车去罗 03/14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