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e (Yes, that's me)
看板Patent
标题Re: [法规] 关於申请专利过程中,被欺骗这样有何申 …
时间Mon Apr 11 00:12:12 2011
专利跟论文不同
在专利上,发明人列名的顺序并不影响其权利
以下为中华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 发明专利权为共有时,除共有人自己实施外,非得共有人全体之同意,不
得让与或授权他人实施。但契约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第六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共有人未得共有人全体同意,不得以其应有部分让与、信托他
人或设定质权。
所以就是说 你是发明人之一 你就享有权利
甚至 没你的同意 其他发明人也不能部分转让他的专利权
不过 如果你是说申请专利在学校计算毕业点数(?)时的差别 我就不敢保证有没有差了^^"
※ 引述《Vitus0 (vitus)》之铭言:
: 最近我跟指导教授还有一位教授最近申请了专利,
: 这专利的东西是我一手发明和设计的,专利书也是我花了3个月时间写的
: 。
: 所以当初我的指导教授A教授认为这专利因该把我填第一发明人,当时只负责赞助经费
: 的B教授没多说什麽,就同意。所以就这样送给法律事务所,准备完稿送到智产局。
: 但这位B教授在送出去之後亲自来找我给我签一张同意申请专利的同意书(上面顺序已经变
: 动),於是我问B教授:这顺序不太一样?
: B教授回答:这无关顺序我问过了。
: 於是我也没对老师设防 就签了上去。之後送稿的专利书第一发明人的顺序就变他挂第一
: 我变第三发明人,之後我问负责申请的专员他说一开始就有告知B老师了。
: 之後他辩称:他忘了,已经送审了就别麻烦了。这让我实在无法接受...
: 所以我想问PTT上法律专家们:
: 一个大学教育者做出这种欺骗学生以图名利的行为,
: 这样是否有管道可以申诉。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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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225.82
※ 编辑: Arie 来自: 118.160.225.82 (04/11 00:13)
1F:→ APTX4869:不过 如果你想捅那个教授...是有 其他颇有趣的办法XD 04/11 01:15
2F:推 VanDeLord:发明人与申请人不同,发明人有姓名表示权,专61/62指的是 04/11 08:43
3F:→ VanDeLord:专利申请人 04/11 08:43
感谢V大指教
所以 如果原PO是指发明人顺序 那对於专利权上就更是没有差别
因为未来可以取得专利权的是申请人
而依上述法条可知 申请人的顺序也是没有差别
※ 编辑: Arie 来自: 220.229.243.98 (04/11 13:16)
4F:推 JENZER:小地方可以看见教授为人XD 04/12 00:28
5F:→ Vitus0:谢谢Arie大的建议^^ 04/12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