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国外产品没在台湾申请专利 就没其他智눠…
时间Tue May 17 02:36:30 2011
※ 引述《Arie (Yes, that's me)》之铭言:
: 请问各位大大
商标法 着作权法 公平交易法 民法
: 国外产品如果没在台湾申请专利 那在台湾就完全没其他智慧财产权可以保护吗?
: 举例来说 新款的LV包 如果在台湾没申请新式样专利
: 那如果有厂商不在包包上打LV商标 只模仿包包的款式 就完全没侵权?
没打LV商标 不代表不会有混淆误认的问题 所以还是会有侵权的风险
: 另外一个例子是 如果有一个新款的耳塞 在台湾没申请任何专利
: 那厂商可以直接制造一模一样外型的耳塞 也不会侵权?
若"没申请任何专利"这句成立的话 那是这样没错
上开没错是指专利权 若真的做到一模一样的话 对手还是有一大堆理由来找碴
请见公交法第二十条
: 小弟我只想到说 说不定有侵犯着作权
: 可是我又不确定上述物品是否为着作权可保护的创作
: 麻烦各位大大解惑 谢谢
请见着作权法§5 着作权法一开始就把保护标的说明白 (  ̄ c ̄)y▂ξ
第五条 本法所称着作,例示如下:
一、语文着作。
二、音乐着作。
三、戏剧、舞蹈着作。
四、美术着作。 *
五、摄影着作。
六、图形着作。 (图表)
七、视听着作。
八、录音着作。
九、建筑着作。
十、电脑程式着作。
前项各款着作例示内容,由主管机关订定之。
简单但不精确来说 举凡立体的非艺术物件 均非着作权法的保护标的
以上 请先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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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09.73
※ 编辑: piglauhk 来自: 211.21.159.67 (05/17 09:27)
1F:推 connieho:包包本身可以申请新式样专利保护, 也可以申请立体商标保 05/17 17:45
2F:→ connieho:护, 但立体商标通常没有先天识别性, 所以会要求比较多使 05/17 17:46
3F:→ connieho:用证据, 如果是刚上市商品就较难举出使用证据证明後天识 05/17 17:48
4F:→ connieho:别性...所以直接申请新式样可能较为可行. 05/17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