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Re: [转录][见解] 反对专利修法 迫在眉睫
时间Wed Jun 8 10:39:15 2011
喵的看不下去了...(/‵Д′)/~ ╧╧
: 来,种了以後可能会受到消费者的抵制,农产品外销日本可能受挫,
: 连普通农产品都可能连带遭殃(如普通木瓜销日就会发生问题)。因
: 此在我国并没有用专利保护植物研发的必要。
在优先权日前竟存的品种不可能取得专利
故此文中的 "普通木瓜" 有多"普通"
别人培育的新种木瓜够不够"普通"?
: 3.专利保护植物研发不利我国农业:
: 我国过去不采用专利来保护植物研发,而是制定「植物品种及种苗法
: 」来保障与鼓励新品种,最大的理由在於农业与工业的本质不同。工
: 业发明可以由金属原料创造崭新的产品,但是农作物的研发一定要拿
: 已存在的品种来进行改良,而农民长年来的习惯是可以自行留种。因
: 此品种及种苗法在保障育种家研发的同时,还允许育种家拿具有权利
: 的品种去进行开发,而在重要农作物上农民也可以留种自用。
: 然而若用专利来保护新植物,前两者都被视为侵权。在美国,跨国种
白话:以前我们都可以光明正大的用别人的东西来改良再拿去卖阿
拿的时候还不用钱呢!为什麽现在要付费了!
PS: 侵权? 请见 专§57....
: 子公司挟其庞大财力,早已在欧美透过大量的基因与植物专利申请,
: 受专利保护的品种,他人不得用来进行开发新品种,形成所谓的「专
: 利丛林」,让小种子公司在研发新品种时,受到专利权的箝制。美国
: 许多公家单位的学者已纷纷表示育种的自由度受到专利严重的限缩;
: 而许多小种子公司早被大公司购并光光了。与我国相同,同样是以小
: 种苗公司为主的荷兰最近也与我农官商量如何对抗专利的伤及农业。
: 美国农民因为大豆的留种自用而被孟山都告到破产的,更是大有人在。
会被告到破产 相信是申请人在提供种子时己经签定不得留种的契约
农民违反约定自行窃取进行研发 再进行贩卖 应是违约的问题 跟专利法无关
再说偷别人的东西配个种说是自己的
开发原品种种子也是要花钱投资的好吗?
窃用他人智慧结晶还能如此嚣张
: 孟山都种子公司近期将推出不会催泪的洋葱、高抗氧化能力的青花菜
: 、成熟时果皮转黄的洋香瓜、切片时汁不逸流的西瓜等各式蔬果新品
: 种,准备将来申请专利以获取更大的利益。该等品种在我国若用植物
此举正是专利法所欲见之成效 以商业利益换取积极的研发投资
: 品种法保护,即便孟山都有20年的专卖权,但国内育种家可以用其品
: 种来改良自己的原有品种,所育成的品种仍可申请品种权,其贩售也
: 都不会受到孟山都的约束。但是若专利修法通过,比照美国,孟山都
: 众多品种也会到我国申请,得到我国专利的保护。到时国内公司所藉
: 以育成的新品种在贩售时将可能被视为侵权;农民留种本国种子公司
: 的种子,也可能连带会遭孟山都起诉。
己经存在的物种是不会被纳入专利法保护之范围
想要新东西 又不想研发 就只好...
好好的做研发 还可以藉此到国外去申请专利赚外国人的钱
只会偷别人的来改 像样吗
: 虽然智慧局在修正条文中纳入保障植物育种家研究开发新品种的自由
: ,然而新品种仍然受到原品种专利的限制,不得贩卖。其修正条文虽
: 然也纳入农民免责,但是同样地为德不卒,因为按照智慧局的说法,
: 稻农仍然无法透过育苗中心取得受专利保护的种苗。因此智慧局的专
: 利修法最终版本对我国农业不利的因素仍未解决。
用别人的东西 就付权利金阿
不给用? 再来申请特许实施便是
: 假如智慧局有诚意照顾农业,要把专利法修改到既可以保护新植物的
 ̄ ̄ ̄ ̄ ̄ ̄ ̄ ̄ ̄ ̄ ̄ ̄
看到智慧局这个用词就知道是 这文章是行内人写的
先不管TIPO是否应该优先照顾国内农民进行停止修法
但透过故意曲解法条来故意误导大众的行为 个人认为蛮恶劣的 ┐(─_─)┌
: 研发,又可以用等同品种及种苗法的方式来维持农民以及育种家的权
: 益,那根本就不用修法,维持专利不及於植物的原有规范就可以了。
: 何必多此一举。
最後 敝人亦认为修法需从长计议 不急於一时
(待我考上专利师後再来修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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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1.159.67
※ 编辑: piglauhk 来自: 211.21.159.67 (06/08 11:01)
1F:推 eedavid:推末句 XDDD 06/08 11:05
2F:推 kaikai1112:作者:谢铭洋(台大法律系教授) <--- 行内人........ 06/08 11:29
3F:→ kaikai1112: 基本上 对於是不是该开放植物专利 是有讨论的空间啦. 06/08 11:31
4F:→ kaikai1112:别的不说 光看全世界只有美国有 植物专利一事来看.... 06/08 11:32
5F:→ kaikai1112: 此时是否要如此 "先进"...抢先开放植物专利.... 06/08 11:34
6F:→ kaikai1112:(其实 印象中美国的植物专利 也是局限在非常小的范畴) 06/08 11:35
7F:推 kaikai1112: 欧洲是不是 前不久也有留种权的类似论战????????? 06/08 11:39
9F:推 kaikai1112:嗯 错了 美国、欧盟、日本与澳洲 有用专利保护品种 06/08 11:52
10F:→ forcomet:你讲的其实没有什麽错 但是种子这个部分牵涉面太广了 06/08 12:44
11F:→ forcomet:关於你讲的农民被告到破产那块 我想你可以读几个孟山都的 06/08 12:45
12F:→ forcomet:判决再来看自己的发言是否合理也不迟 06/08 12:46
13F:→ forcomet:另外我记得看过美国判决 不得留种的部分法院认为是无效的 06/08 12:51
14F:→ forcomet:但是留种的数量是有考虑 印象是30%还1/3 我不支持植物专 06/08 12:52
16F:→ forcomet:利 我支持以品种保护即可 育种的难度比专利高太多了 06/08 12:54
17F:→ forcomet:10几年前有跟郭教授请教过种苗问题 年代久远 一时想不起 06/08 12:59
18F:→ forcomet:关键字 建议可以去看CBD TRIPS的讨论 关於种源的保护 06/08 12:59
19F:→ forcomet:不要只看植物专利的部分 台湾等其他非先进国家在种子战 06/08 13:00
20F:→ sisistar:开放植物专利会使育种受到很大的限缩 06/08 17:49
21F:→ sisistar:植物(当然也包括粮食)是人类赖以为生的 06/08 17:49
22F:→ sisistar:智慧财产权是否真有必要保护到如此地步 06/08 17:50
23F:→ sisistar:所以不推这篇 06/08 17:50
24F:→ pasica:搞着作权的教授..... 06/08 19:14
25F:→ pasica:让我想到义和团...算了..学界跟实务界在台湾落差很大是真的 06/08 19:15
26F:→ car:怀疑几位教授是否被硬挂名上去? 专利法修法理应都有参与才是 06/08 19:47
27F:推 hotwingking:法律是为了保障利益 研究法律是为了保障最大利益 06/08 21:33
28F:→ hotwingking:没IPAD 没PC 没LED可死不了人 对动植物设限可凭什麽? 06/08 21:35
29F:→ hotwingking:你说这是义和团 我还觉得动植物专利可比八国联军咧 06/08 21:37
30F:→ tort:谢连请求项怎麽看都不懂... 06/08 21:54
31F:推 J0HAN:不是很同意这篇的观点 晚上再回...... 06/09 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