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手工艺用品是否适用申请新式样专利?
时间Thu Jul 28 07:18:25 2011
※ 引述《angiee (?)》之铭言:
: 如果制作手工艺用品,
: 把A+B作结合→C
: (例如:皮革+布料→布皮包)
: (例如:布料+纸板(自创版型)→布盒)
: 这样的东西适用於申请新式样专利吗?
第一百零九条 新式样,指对物品之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透过视觉诉求之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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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新式样只保护 物品外观 与材质 结构 功能 功效 无关
: 如果这样的东西可以申请新式样专利,且通过的话,
: 那岂不是只要使用到:皮革+布料→布皮包
: 就有侵害他人的可能性?(若涉及营利)
有没有侵害新式样 看的是 "物品的外观"
: 并且手工的物品作出来不可能都完全一致,
: 那还有侵害其专利的可能性吗?
新式样的侵权 也有 "相同与近似" 两种
: 另外:
: 上述范围算的上是112条第2款(纯艺术创作或美术工艺品)
: 不予新式样专利的部分吗?
所谓的 纯艺术创作或美术工艺品 均非以"工业生产程序" "大量制造"之物品
因此 是不是 纯艺术创作或美术工艺品 要看是不是 "工业生产程序" "大量制造"
然而 并不是全手作 就不是 "工业生产程序"
而是 看这个产品 是不是应用 工业加工生产线的思维 来进行大量制作
如果是的话 即便每一站都是手作 也会被认为是"工业生产程序"
简单回答 请指教
: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因为不是专利人,所以用语可能很生涩,
: 烦请大家多包涵,谢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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