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po5566 (踢波伍伍陆陆)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多个模组是否可以一次申请单个专利?
时间Fri Jul 29 11:30:26 2011
代po,勿战,科科。
看到这题,忍不住上来回一下。
※ 引述《miboo (米布)》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请问多个模组是否可以一次申请单个专利?
: 时间: Mon Jul 25 21:31:1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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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个例子 马桶刷
: 马桶刷本身是一个专利 那请问马桶刷的座
: 是否也能在马桶刷的专利内同时申请保护?
: 谢谢
现行专利法第32条
申请发明专利,应就每一发明提出申请。
二个以上发明,属於一个广义发明概念者,得於一申请案中提出申请。
施行细则第23条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所称属於一个广义发明概念者,
指二个以上之发明或新型,於技术上相互关联。
前项技术上相互关联之发明或新型,应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对应,
且对於先前技术有所贡献之特定技术特徵。
以此题为例,不同请求项之标的为马桶刷、马桶刷座、马桶刷与刷座之组合,
当各请求项所载发明包含
「一个或多个相同或相对应,且对於先前技术有所贡献之特定技术特徵。」
的话。
不会违反专利法第32条第2项的规定。
审查人员在判断时,可能在检索前找不到特定技术特徵,
也有可能在检索後才发现之前预选的特定技术特徵已为前案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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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116.15.132.148
: 推 egro:如果有关连性 属广义的发明 应该可以吧~~
: 推 WAIJEE:看有没有共同(相关)的技术特徵
: 推 piglauhk:一切看写法以及审查委员心情 (无误)
误很大!
: → piglauhk:若写 马桶刷&容置座 又没说明其二者的关系 则大多不准
: → sissey:不太懂楼上说的, 到底是怎样的写法或审查委员的心情呢?
: → hantang:尽量仿照基准的例子写法罗 至少还答辩时比较站得住脚
: 推 leeblue0519:马桶刷的座 算习知技术附加 可以合起来写在独立或附属
: → leeblue0519:但如果 马桶刷的座 有特别或新颖、进步的设计
: → leeblue0519:就可以考虑分开两案
这个讲法怪怪的。
: 推 egro:1.刷子技术特徵是A 2.座的技术特徵是B 3.刷子套组包含A和B
: → egro:这样写的话 可能可以写在同一个专利申请保护吧~有错请指正
不可以吧~
: 推 piglauhk:可以写阿 但审查委员不爽还是可以核驳...
被驳不是因为不爽好呗
: 推 Arie:写都可以写 大不了审查委员说不符单一性的时候 再来分案阿 XD
这个讲法其实没错…
: → miboo:好 谢谢大家的指正 :D
指正还是指误?
: 推 eedavid:请问一下,马桶刷跟马桶座的国际分类号分别是什麽?
这个问题跟原po的提问有什麽关系?
: → sissey:我还是不懂耶, 那到底要怎麽写才好?难道只能看委员爽不爽
不是。
: 推 eedavid:我喜欢拿马桶座当笔桶,厕所放笔桶给马桶刷住
: → eedavid:s大不懂可以多想想楼上l大的话,然後参考一下笔桶的用途
你确定想了l大的话会懂?
: 推 piglauhk:小的早前接到一个核驳 1.A(灯座) 2. +B (灯座+发光模组)
: → piglauhk:3.+B +B"(灯座加发光模组 发光模组有特殊结构)
: → piglauhk:审查委员说 虽3依附於1 但3系不同领域的技术 照驳不误
这个是JP基准的处理方式。
: 推 piglauhk:人算不如天算 (  ̄ c ̄)y▂ξ
: 推 leeblue0519:灯座 与 发光模组 的确为不同技术领域 看相互连结关系
: → leeblue0519:假设灯座为特殊设计 而发光模组为习知(颠倒过来也可)
: → leeblue0519:而写起来就会像请一特殊灯座(OR发光模组) 其他附加的
: → leeblue0519:包含发光模组(OR灯座) 目的就像在限缩或扩张申请专利
: → leeblue0519:范围 但是若两个皆为新颖之设计 且为不同技术领域
: → leeblue0519:领域之物品 就要拆开写 不然在分类号的地方是要写
: → leeblue0519:灯座的分类号还是发光元件的分类号
: → leeblue0519:一点点看法 有误可以讨论讨论 XDD
跟分类号有什麽关系?
至少在这题里头就算不会分类也可以处理。
: 推 piglauhk:lee大我懂 只是想指出 不是把特徵塞在附属项就能过
: → piglauhk:且审委的意见亦与L大的意见相符合
你确定你们讲的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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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3.1
※ 编辑: tipo5566 来自: 210.69.13.1 (07/29 11:38)
1F:推 eedavid:哈哈,好有趣。 07/29 11:43
2F:推 sissey:给你一个赞! 07/29 20:43
3F:推 leeblue0519:呵呵在网路上讲几个字本来就很难懂打字者的意思 07/29 22:57
4F:→ leeblue0519:就像你觉得我跟P大在讲不同内容 我们自己却不这麽认为 07/29 22:58
5F:推 leeblue0519:我觉得每个人讲的都有道理 只是思想之意境每人都不同 07/29 23:02
这点我跟您有不同见解,有些还是没道理的,
像是想用分类号的观念套在这个问题里头。
6F:→ KyotoHot:不是棋盘,也不是稿纸,更不是绿豆糕。 07/29 23:04
7F:推 leeblue0519:"代PO勿战"?TIPO? 我多嘴的讲 你还可以打的圆融一点 07/29 23:13
你可以就原PO的问题回答的话,可能对他的帮助比较大
8F:→ sissey:还好啊? 他也没有呛谁啊?就事论事而已吧~ 07/29 23:43
※ 编辑: tipo5566 来自: 210.69.13.1 (08/01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