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sner5566 (波斯纳)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有关於美国的ITC诉讼
时间Wed Sep 28 11:31:35 2011
请问如果一个公司进口侵权产品到美国的量相当少,
总金额也相当低(不到五百万台币),
而且在美国的销售情形也很差(大概卖不到一百万台币),
如果被提起ITC诉讼的话,
是否可以完全无视ITC的要求提出答辩或进行後续的程序,
只要专心进行和解就好了?
因为如果请美国律师的话,
最後的开销绝对超过侵权产品的总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183.22
1F:推 piglauhk:阿都和解了 还有什麽问题 =_= 09/28 13:35
2F:推 kolily:承认侵权 下架? 09/28 16:19
3F:推 mattchenx:直接同意今後不进口美国就结了,连和解都不需要... 09/28 18:30
4F:推 suckurass:ITC无法请求赔偿,如果你们想直接放弃这个产品在美国的 09/28 21:16
5F:→ suckurass:市场的话,直接不要再进口就好了,连和解都省了 09/28 21:17
6F:→ magamanzero:侵权是不能承认的阿XD 09/29 00:00
7F:→ magamanzero:不论後续会不会有地院诉讼 打死都不能认 09/29 00:01
8F:→ magamanzero:又没有投降输一半的 (茶) 09/29 00:01
9F:推 priorart:无须自动下架/settle/respond 在desist order下来前尽可 09/29 09:04
10F:→ priorart:能就已在美产品处分收益 09/29 09:05
11F:→ kolily:推楼上 若後续没有地院诉讼 真的就没啥好怕的了 09/30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