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roOptics (糟糕信砍错了 请再寄)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多种读卡机结合之机构
时间Mon Oct 10 00:36:10 2011
我对原PO的问题没啥意见
但是有些事有些看法
首先我也是台大法律教出来的 我个人很赞同行政程序法
应该为行政法的基本法 不能因为专利人很多人不想懂法
就认为大家应该一起混 虽然目前连智财法院都很混
但是要写出好东西 不能说因为别人不懂就不写不用学
如果台大的老师们这样教 这些人就不配当大老了
审查官的审查密度 不能说低就没有把关
现在有个人 有代收人 有代理人 有专利师
好的案子好好要求 不好的案子就放水 一个人水准不一
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再来法律没有规定的审查官乱搞也是不对的
审都没有审也是不对的 重点是无违法不当 不当这两个字
真的有实务 写过诉愿写过诉讼 应该可以体会不是低或不低的问题
新型的制度体系和发明思维已经很大的不同
从发明出发看新型 结论差很大
不过单从案子写的好不好来说 还是多年的老话
写案子不检索 干新型没机会修 程序不保障没救济
那是自己在卸责 我就不信没检所写的滥发明说明书
因为修正而可以补正 当您送件时 几乎决定了80%
而且大部分的案子都发明新型一齐请 请新型的心态就有问题
对了 去年我律师差一点点 我怎不记得民诉第四题有专利
今年有事没考 祝考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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