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okla (( ̄ー ̄) )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有关於主张优先权
时间Thu Oct 20 00:22:57 2011
请问
有主张国际/国内优先权的专利申请案
其前、後案的"发明人"有需要相同吗?
依据过去申请主张国内优先权申请之TW案的经验
是必须前後案"申请人"同一, 才能够主张
但不晓得发明人必份是否有规定
最近刚好碰到某件申请案
前案(发明人A,B,C)提出申请後
主张国际优先权另申请他国专利(後案, 发明人变成A,C,D)
被代理人要另外提出有关发明人变更相关凭证
想请教一下
若有主张优先权, 其前後案的申请人及发明人部份是必须相同的吗?
有关上开情形, 各国有不同的做法吗?
还恳请各位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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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25.56
1F:推 deathcustom:以美国为例,会要求提出D的贡献以及发明时间 10/20 01:15
2F:→ deathcustom:而这部分可能就不能引用优先权日的样子(若是new matte 10/20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