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free (hifree)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报告 抄袭
时间Mon Apr 23 12:49:48 2012
基本上在着作权法上是否构成抄袭的判断要件有二
1.实质相似性
2.接触
而所谓实质相似性不仅指量的相似,尚包括质的相似,亦即即使其所抄袭的部份
仅占原着作之成份甚少但属实质精华部分,仍构成抄袭
如着名的Harper & Row v. Nation Enterprises 一案
虽然被告所使用之原文仅300余字
但法院以其所使用乃原着之精华
判定被告不得主张fair use而仍构成实质相似
至於接触性的判断
一般是以其有无接触可能性作为判断
而且在被判定具有实质相似性後即先推定其有接触
再由被告举证其系独立创作以排除
至於定理如果是属着作权法第 10-1 条
之思想、程序、制程、系统、操作方法、概念、原理、发现
则不在着作权法之保障范围内
但其表达方式如非属思想与表现合一之情况时
则仍受着作权法之保障
※ 引述《NEWTAI (NT)》之铭言:
: 我知道最报告不该抄袭
: 但是有些东西我真的不知道该怎麽写
: 举例来说 有些东西 我觉得很多人都知道这些资讯
: 而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改写 但是意思还是跟其他人做的报告/论文 是一样的
: 这样算抄袭吗??
: 就是说 某个原理 很多教科书都有提到
: 以至於每个人在描述这个现象的词句基本上都大同小异
: 那这样还算抄袭吗?? 还是抄袭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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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53.151
※ 编辑: hifree 来自: 114.34.53.151 (04/23 12:55)
1F:推 ncl520mm:推~ 04/24 09:37
2F:推 NEWTAI:谢谢 04/24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