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rt3D (我是典型的双双)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有关制造方法界定物之请求项
时间Wed May 16 10:42:48 2012
我原本一开始误以为这是product-by-process的claim
但是後来看来看去加上K大的解释
这个案子的独立项应该是性质界定物的请求项吧...
要打新颖性的话,因为客户说,
习知的保丽龙球作出来具有粉末的缺陷大家都知道
(其实是某种塑胶颗粒,被我改写成保丽龙球,但是案情几乎就是我写的没有太大差异)
而很久以前就已经知道可以用筛子过筛除去粉末
或是用一种风吹机器叫Pelletron Deduster,把粉末吹掉留下保丽龙球
只是这样的技术根本就是太简单 所以也没人想要申请专利或发表文献
就找不到可以打新颖性的证据了
我昨天也是希望客户依据前案的作法作出一样的保丽龙球
筛筛看是否粉末就是刚好落在范围内,当成新颖性的证据
可是k大说这样没有证据能力....
我今天又再重覆看了file history,发现专利权人在答辩过程中说
"制作保丽龙球的技术中,通过20筛孔使微粉含量在专利范围内的保丽龙球颗粒群
非常少见,一般不会制造。实际上,保丽龙球如本发明所述以细孔筛网处理者,
不会进行商业制造,因为过筛作业的功夫及时间使产率降低。"
突然觉得...上面那句话,专利权人岂不是自己承认这个物本来在发明前就存在了吗?
因为专利权人说非常少见,但就代表还是有阿?????
这样可以用来当作不具新颖性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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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77.97
1F:推 kaikai1112:不能说不行(因为有禁反言) 只是光是这样用说的.... 05/16 10:52
2F:→ kaikai1112:到底举发的审委 或是判案的法官会买帐吗?? 有点怀疑 05/16 10:54
3F:→ kaikai1112:要当作佐证 除了证据能力 还要考虑 证据力(证明能力) 05/16 10:56
4F:→ kaikai1112:另外 既然申请人自陈"过筛作业的功夫及时间使产率降低" 05/16 10:57
5F:→ kaikai1112:那是不是代表 该发明采用"过筛" 对其可专利性很关键 05/16 10:58
6F:→ kaikai1112:若是 而发明人在 file history 也有明白表示..... 05/16 10:59
7F:→ kaikai1112:这样就可能可以建立连结 把"过筛"(或更上位的去除杂质) 05/16 11:01
8F:→ kaikai1112:步骤 绑到物上面.......... 05/16 11:01
9F:→ kaikai1112:因为 原po 客户的制法 一开始就不会有杂质 05/16 11:03
10F:推 kaikai1112:嗯 .... 所以所以原发明应该是主张 杂质含量在一定以下 05/16 11:13
11F:→ kaikai1112:具有 习知无法预期的功效 来强调他的进步性 才获准的 05/16 11:14
12F:→ kaikai1112:然後 具体实施态样用 过筛来说明...这应该算选择发明 05/16 11:15
13F:推 kaikai1112:可是 申请人又自陈"过筛作业的功夫及时间使产率降低" 05/16 11:18
14F:→ kaikai1112:那除非他的过筛有特殊性 不然这样可实施性上 没问题吗? 05/16 11:18
15F:推 kaikai1112:有点乱 回一下好了 05/16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