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fan6829 (TACO)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上下位概念
时间Mon Jun 4 09:20:59 2012
※ 引述《last611 (dark)》之铭言:
: 想请问各位先进
: 最近在看专利审查基准的时候发现
: 专利范围的更正只限於减缩
: 那麽为什麽例子上把上位概念换成下位概念是扩大专利范围呢?
: 这样好像不是很直觉
: 上位概念的范围不是应该比较大吗?
您好,在更正程序中,就专利范围的减缩一项,
旧的审查基准,仅限於权利范围的调整,不被限制在权利范围中的技术将被认为是实
质扩大或变更申请专利范围,且仅能依各项请求的范围限缩,而新的审查基准放宽到
「若非更正前申请专利范围所载技术特徵之下位概念技术特徵或进一步界定之技术特徵,
将导致实质变更申请专利范围。」
回归正题,依您所指的情况而言,不是扩大申请专利范围的问题,而是实质变更了申请专
利范围的问题,意即原本请求范围较大的上位概念,缩减成请求范围较小的下位概念,看
似将范围缩小了,若该下位概念是不可预见的,则会导致实质变更的问题。换句话说,
若该下位概念并末被界定在原申请专利范围之附属项中,却突然出现在更正後的申请专利
范围,通常会被认为是实质变更;又或者虽已被界定在附属项中,但无相互的依附关系时
,若
非所载技术特徵之下位概念技术特徵或进一步界定之技术特徵者,通常也会被认为是
实质变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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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77.142
1F:推 kaikai1112:推一个 06/04 10:02
2F:推 last611:推 感谢 06/04 12:36
3F:→ last611:这样子的话更正把上位换成下位不是除非附属项有才行吗 06/04 12:38
4F:→ last611:就算说明书上有提到下位概念claim没有还是算是变更范围吧 06/04 12:39
5F:→ last611:这样子的话不就有没必要更正了吗= =? 06/04 12:40
6F:→ last611: 也 06/04 12:40
7F:→ pttfan6829:是的,必须在附属项有限制才行。说明书只有说明,没有 06/04 14:33
8F:→ pttfan6829:制的效果。 06/04 14:33
9F:→ pttfan6829:换句话说,若说明书里有提到但请求项未限制,若可再变 06/04 14:34
10F:→ pttfan6829:更为限制要件的话,那何须附属项! 06/04 14:35
11F:→ pttfan6829:所以在申请专利范围架构时,就必须考虑日後修正或更正 06/04 14:36
12F:→ pttfan6829:可能必须限制的问题,最基本的就像是请求项之间的依附 06/04 14:41
13F:→ pttfan6829:关系,这样架构权利范围才有意义。 06/04 14:41
14F:推 kaikai1112:嗯.....如果我没有误会的话 智慧局应该已经开放.... 06/04 15:44
15F:→ kaikai1112:把说明书中的下位 更正至请求项内的态样了..... 06/04 15:45
16F:→ kaikai1112:嗯.... 不该说开放 听说以前看委员不同也有准过.... 06/04 15:46
17F:→ kaikai1112:只是现在统一标准....去年官方的更正说明会讲的 06/04 15:48
18F:→ pttfan6829:K大说得没错,多谢指教! 06/04 16:13
19F:推 last611:原来如此! 谢谢两位大大解释 06/0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