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鬼)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请问台湾专利核准後,还可以变更发明人吗
时间Wed Jun 20 14:47:53 2012
请教各位先进:
请问台湾专利核准後,还可以变更发明人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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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智慧局的结果:
kaikai1112:台湾只要重送申请权证明文件 和专利证书给官方补正盖章
或者
新增之发明人签署申请权转让证明书,其他发明人签署同意书。
不过,日本於领证公告後,无法再进行更正发明人的程序。
其他国家不确定,朋友说韩国也不行。
6/22新增:
大陆,可以於领证公告後,再变更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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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69.23
1F:推 kaikai1112:yes 06/20 18:49
2F:→ ides13:谢谢。不知道为什麽日本和韩国不行? 06/20 20:38
3F:推 whitejoker:变更发明人好像是会有问题的吧? 06/20 22:53
4F:推 kaikai1112:台湾只要重送申请权证明文件 和专利证书给官方补正盖章 06/21 07:24
5F:→ kaikai1112:这样就可以了 最近处理了两件这样的 case 06/21 07:25
6F:→ kaikai1112:不过 我们是新增发明人 ...... 06/21 07:26
7F:→ kaikai1112:我比较好奇 如果前後的发明人完全不一样 会怎样呢??? 06/21 07:27
8F:→ iptaiwan:发明人全换也不会怎麽样 06/21 09:50
9F:推 kaikai1112:我是指 发明人全换 代表原来那张申请权证明文件.... 06/21 10:19
10F:→ kaikai1112:整张都是跟本来不一样的 这样的申请权证明文件..... 06/21 10:21
11F:→ kaikai1112:还能证明 申请权人有申请权????? 06/21 10:21
12F:→ kaikai1112:我是指就法理上而言 这样是不是代表当初申请时 06/21 10:22
13F:→ kaikai1112:文件并不齐备....(所以的发明人都不一样) 06/21 10:23
14F:→ kaikai1112:(要如何说明 只是漏列 增修 补正 而不是不齐备....) 06/21 10:25
15F:推 kaikai1112:当然 实务上也许以智财局的认定 是可以"不会怎麽样"... 06/21 10:28
16F:→ kaikai1112:这一部分也是可以落在 官方的"裁量范围"内啦.... 06/21 10:29
17F:推 piglauhk:K大是自问自答的意思吗 XDDDD 06/21 10:38
※ 编辑: ides13 来自: 220.134.238.126 (06/21 11:15)
18F:推 piglauhk:打去智财局问比较快 真的 06/21 12:45
19F:→ VanDeLord:这种实务问题,还是问专责机关相关人员最快且有效 06/21 13:01
20F:推 WAIJEE:而且要多问几次 这种特殊情况的 被问的智财局人员搞不好自 06/21 23:56
21F:→ WAIJEE:己也不清楚 06/21 23:56
※ 编辑: ides13 来自: 61.216.169.23 (06/22 23:07)
22F:→ VanDeLord:大陆这一块要附理由说明,不一定稳过 06/23 14:17
23F:→ ides13:谢谢提醒! 06/23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