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强哥)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for Patent
时间Fri Jun 22 16:21:08 2012
想请问大家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新发明已经以论文发表了, 超过六个月, 还未逾一年,
现在想申请美国专利
能否以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for Patent 来提出?
http://www.uspto.gov/patents/resources/types/provapp.jsp
然後在一年内再把正式专利文件补上?
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提出这个问题, 希望大家可以多包涵, 谢谢大家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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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22.133
1F:→ VanDeLord:记得美国是宽限期是12个月内,台湾是6个月内, 06/22 16:34
2F:→ VanDeLord:可以问事务所确认一下 06/22 16:35
3F:推 piglauhk:1月1日论文发表 则隔年1月2日前都可以申请美国专利 06/22 16:47
4F:→ piglauhk:由於美国的可专利性审查日是看发明日 故此临时专利的意义 06/22 16:49
5F:→ piglauhk:不大 06/22 16:49
6F:推 piglauhk:建议日後有问题直接打去贵院的智财询问 比较准 出问题也 06/22 16:52
7F:→ piglauhk:有人可以负责擦屁股..(  ̄ c ̄)y▂ξ 06/22 16:52
8F:推 DragonDeath:别忘了AIA修法後 已经改为先发明人申请主义 虽未生效 06/22 17:04
9F:→ ides13:不行,正式案的日期已超过公开的12个月优惠期。 06/22 22:24
10F:→ ides13:临时案可以先申请,但正式案一定要在12个月内提申。 06/22 22:25
11F:推 ides13:陪蚙[念要改,那就是美国是先发明主义国家。 06/22 23:00
12F:→ ides13:应该改成99%是先申请主义,而1%是先发明主义。 06/22 23:00
13F:→ ides13:102(b)、102(e)及102(d),只认申请日,不认发 06/22 23:00
14F:→ ides13:明日。102(g)是请求项要相同,适用范围太小了, 06/22 23:00
15F:→ ides13:或稍改范围即可避开。 06/22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