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i ()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优先权疑问
时间Thu Jun 13 12:33:28 2013
你这是AIA实施後的申请案,
AIA实施後的35 USC 100 规定的effective filing date
包含依法主张的优先权日。
亦即,你这件案子在2014/2/10之前或当天,
不论哪一天去美国申请,
他的有效申请日都是2013/2/10。
所以,上述两个时间点之间,任何的公开,都不会影响你的可专利性。
另一方面,由於新法中的有效申请日涵盖优先权日,
根据新法下的102b,发明人在有效申请日前一年之内所为的公开,
也不会影响你的可专利性。
举例来说:
发明在2013/1/1公开,
在2013/2/10申请台湾专利,并依法主张优惠期,
在2014/2/10申请美国专利,并依法主张优先权,
在AIA後的规定下,2013/1/1公开的内容,不会阻却美国案的专利性。
在pre-AIA时期,有效申请日是以美国申请日准,
所以上面这个例子中,你的美国案必须在2014/1/1当日或之前申请才行。
※ 引述《wartwo (wartwo)》之铭言:
: 发明专利A在2013/2/10申请台湾专利, 优先权有一年有效期到2014/2/09.
: 如果在这期间不论任何原因被公开. 那2014/2/09依照优先权规定到美国申请专利.
: 这样会造成在美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案被认为发明专利已被公开而不能拿到专利权吗?
: 麻烦大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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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2.92.145
1F:推 fermion:本案有效申请日在3/16之前,好像应该适用pre-AIA规定审查? 06/13 19:03
2F:→ lili:AIA是用与否应该是以US申请日来判断的唷! 06/13 19:28
3F:→ lili:更正:只要後申请案中有一条请求项未见於基础案中,整件案子 06/13 20:08
4F:推 kaikai1112:补充一下 是申请案中有"曾经"一条请求项未见於基础案中 06/13 21:53
5F:→ kaikai1112:所以适用AIA新法是不可逆反应 06/13 21:54
6F:推 wartwo:感谢您的补充说明. 06/18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