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774 (MQ)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答辩时的"贵局审查意见"部分
时间Thu Aug 1 23:41:09 2013
请问一下大家
好像事务所在写答辩时都会把智慧局核驳本案的内容几乎再写一遍
例如答辩书里会有一段是
贵局审查意见:
一.本案「ABC系统」,依申请所送资料内容审查;
申请专利范围共XX项,其中项第Y项为独立项,其余为附属项。
二.依据引证1所揭示内容,本案请求项1-Z不符专利法第22条第2项之规定。
1.本案请求项1,查引证1图三已揭示一种OOXX,BLABLABLA...,不具进步性。
2.本案请求项2,查......
请问像二.1,2的部分真的有需要把审查意见再抄一遍吗?
还是其实是可以省略的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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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194.187
1F:推 deathcustom:我只抄一跟二,详细内容没必要抄吧orz 08/02 00:25
2F:推 dakkk:不会详抄 08/02 01:38
3F:推 epxylc:只会把二的内容简单摘录,重点在於後面的答辩内容 08/02 08:18
4F:推 piglauhk:反正是用copy的 复制贴上没花什麽时间吧 XD 08/02 08:51
5F:推 orsonplus:看主管...这种东西属於文章风格的问题 08/02 10:30
6F:推 deathcustom:纸也是要钱的...... 08/02 10:31
7F:→ ColdDark:咦? 审查意见会有电子档可以copy喔? 请问p大在哪 (跪 08/02 20:02
8F:推 dakkk:我也是都拿纸本的函 正想跟程序对质 08/02 20:10
9F:推 pizzicato:C大 请google "智慧财产权e网通" 08/02 20:28
10F:→ pizzicato:然後点选右上角 "专利公开" 08/02 20:29
12F:推 DragonDeath:这东西出来没几年吧 颇多人不知道... 08/02 22:36
13F:→ forman:直接开门见山就答辩了,不然直接请求面询了。 08/15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