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着作权..
时间Wed Sep 4 20:52:35 2013
请问:
一甲设计有一手机壳之平面图案,公开发表後两周以3D PRINTER 印出样品,
後乙见该样品开模大量制作该手机壳贩卖。
甲主张:该乙开模制作之手机壳为重制行为,显有侵害该样品之着作权。
乙主张:(1)该乙之样品相对於该平面图案系缺乏创造性;
(2)该乙之样品自始以工业制作且为立体,自难称美术创作,
应为专利之标的,应无着作权之适用。
请问 乙之主张是否合理?
窃以为:
乙(1)之见解合理,甲於平面至立体时,并无创作行为,该立体自无创造性可言。
乙(2)之见解不合理,一物是否为着作权之标的,应无法以其得以工业方法量产
为由予以否定。
请先进们不吝指教
另外,专利法有§22来限制标的之可专利性
但着作权法并未对着作权之成立条件多加说明
请问有与着作权成立条件的书藉可以推荐吗?
小的想搞清楚"创造性"到底是什麽东东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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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5.65.178
1F:→ ealvis:首页 > 着作权 > 资料检索 > 现行着作权法暨相关子法条文 09/04 23:47
2F:→ ealvis:着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着作内容例示 09/04 23:47
3F:→ piglauhk:谢e大 09/05 16:18
4F:推 hotwingking:此题系测验考生对何谓创作的定义 09/07 03:26
5F:→ hotwingking:另外要考生判断实施与重制概念之差异 09/07 03:28
6F:→ hotwingking:为何强调3D Printer? 因为题目要你思考印出的机殻 09/07 03:32
7F:→ hotwingking:算不算创作?智财局曾就Kitty图作腊模作函释 可参考之 09/07 03:33
8F:→ hotwingking:所以重点在创作的图案 不是图案附着的机殻 09/07 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