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台湾申请核淮的专利在国外被盗用
时间Wed Oct 9 00:00:22 2013
※ 引述《wwatermother (水母)》之铭言:
: 大家好:想请问在台湾已经核淮的专利在国外被盗用如下可以进行法律追诉吗?
若认真观之 专利是排他权 无法被盗用 XD
: 1.在国外(如美国、日本等)有人把我在台湾已申请核淮的专利重新在当地申请
专利有很多种 核准不一定会经过早期公开程序 另外核淮亦不代表已经公告...
所以国外专利是有机会有效的
: 2.在国外有厂商没经过我同意就在该地区或国家贩售我专利样式的...
专利范围与"样式"无必然关系 即使在该地区有专利 看的仍是申请专利范围
请参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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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0.155.219
1F:推 kaikai1112:P大 你的第二点太跳 不该拿特例讨论通例 基本上.... 10/09 09:49
2F:→ kaikai1112:现在世界专利潮流来看 只要是有注重专利权的国家 10/09 09:49
3F:→ kaikai1112:没有不跟(核准必须公告)的世界趋势接轨 MPEP 里面讨论 10/09 09:51
4F:→ kaikai1112:是以前的案件情况 是特例 不该拿特例来讨论通例 10/09 09:52
5F:→ kaikai1112:更别说各大经济实体(原po点出的几个区域) 10/09 09:53
6F:→ kaikai1112:甚至连 lay-open 都已经接轨了 你这样说会造成严重误导 10/09 09:54
7F:→ kaikai1112:非常不恰当........... 10/09 09:54
8F:→ piglauhk:k大好认真 xd 10/09 09:56
9F:→ kolily:一楼说的是 不该把特例当令箭 因为很多发明人真的会拿很陈 10/09 10:14
10F:→ kolily:旧的标准来质疑这些专利为什麽可行 或是特例为什麽可以 你 10/09 10:14
11F:→ kolily:为什麽跟我说不行 然後质疑是这家事务所不行 这样做会让同 10/09 10:15
12F:→ kolily:业困扰 而且也会让一些专利新手观念不清 10/09 10:15
13F:→ VanDeLord:p大讲的内容还挺务实的 10/09 12:37
14F:→ VanDeLord:没申请就没保护权,有保护权不一定抓得到,要嘛就不要申请 10/09 12:39
15F:→ VanDeLord:要就一次申请到位,透过申请过程让独立发明人了解专利的 10/09 12:40
16F:→ VanDeLord:世界是很浩瀚的,看得到月亮和能登陆月亮是两码子事 10/09 12:43
17F:→ VanDeLord:没申请没权,有申请不一定有权,有权不一定抓到,能抓到不 10/09 12:44
18F:→ VanDeLord:一定能赔,能赔不一定赔够,能赔够不一定付的出,能付得出 10/09 12:45
19F:→ VanDeLord:不一定拿得到,拿得到不一定花得到 10/09 12:45
20F:推 dogee:V大这串讲给客户听会直接找别家吧XD 10/09 12:57
21F:推 fightword:不知道什麽叫特例 我觉得这篇满实在的 10/09 14:29
22F:→ VanDeLord:回d大,这样才能勾得住客户喔 10/09 16:26
23F:→ dogee:我是小小ˇˇ 我的意思是,一次把这串讲出来会跑掉XD 10/09 17:14
24F:→ dogee:对每个不同客户讲不同段落当然勾的住XD 10/09 17:15
25F:→ dogee:对没申请的:没申请没权 10/09 17:16
26F:→ dogee:对侵权的:有申请不一定有权 10/09 17:16
27F:→ dogee:对想复制别人的技术来申请的:有权不一定抓的到...巴拉巴拉 10/09 17:18
28F:→ dogee:有几次跟客户谈都觉得在玩话术 orz 10/09 17:20
29F:→ VanDeLord::) 10/1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