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nn (古美门上身)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最後通知
时间Thu Dec 12 10:53:23 2013
※ 引述《initial (深邃)》之铭言:
: 题目 : 关於最後通知,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 答案 : (D)经最後通知後,申请专利范围之修正,将不得增加请求项
: (其他三个正确的选项我就略过不述)
: 可是我查了法条 是这样说的:
: 经最後通知者,申请专利范围之修正,申请人仅得就下列事项为之:
: 请求项之删除、申请专利范围之减缩、误记之订正、不明了记载之释明
: 那为什麽 这题的答案会将"不得增加请求项"判断为错误呢?
: 还请版上高手帮忙解惑 谢谢!!
我引用一下黄文仪老师 专利实务第五版第二册书中(参P677页)所提出之
申请专利范围之修正,但增加请求项之实例
一、将n项的多项附属项变更为n-1项的附属项
ex:将"如请求项1、2或3所述之空调装置,其具有机构A"修正为
"如请求项1所述之空调装置,其具有机构A" 以及
"如请求项2所述之空调装置,其具有机构A"
的2个附属项。
二、独立项删除後,其他请求项因发明之记载困难或不明了,而不得不采增加请求项
之表现。
简单来讲就是,增加请求项数目,不一定就是扩张申请专利范围,因为上面两个例外的
增加请求项目,反而是减缩申请专利范围。
昨天我没手边没书,没办法很清楚表达我的意思,也请da大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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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kkk:这情形可以理解 12/12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