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7515 (殿)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客户申请新型专利权
时间Tue May 6 23:55:35 2014
个人一点浅见
※ 引述《emilie1029 (一生一世一双人)》之铭言:
: 有一件事情要请教大家,
: 最近我们公司的产品(机台)准备申请新型专利权,
: 不过,最近我们上网浏览专利局已公告之新型专利时,
: 发现我们的客户已经将我们所贩售的产品先行申请新型专利权。
: 而该产品是由我们公司所设计研发生产的,只是目前尚未申请专利。
: 而且公告上书写的新型创作人为对方公司的一名员工
: 问题是对方公司是向我们公司购买该产品,
: 而该产品早在他们申请专利前就已经编制在我们公司的型录上,
: 请问:
: 1.能够提出举发,或是撤销对方专利权,表明该产品是我们公司的设计吗?
: 毕竟对方公司申请专利权的用意在於限制我们公司替对方公司的同业生产。
可以提 整理证据应该很有胜算
拿型录 发票之类的证明对方是购买你们产品之後才申请该产品的相关专利
: 2.是否能继续申请该商品的专利权呢?
如果是在公告两年内提举发 而举发成功的话
在专利撤销日起算60天内 可以拿他们当初的申请日作为你们的申请日重新申请
而且不会有丧失新颖性的问题
: 3.是否会影响第二代产品的新型专利权申请?
: 因为对方公司的专利范围有涉及到产品设置的地点以及架设。
因为不了解你们技术内容所以实在没办法确定
不过如果在2就能取回专利权的话 後续你们就照常处理就行了
: 4.专利范围重复是否会有影响?
: 毕竟主要构造是相同的,我们是部分组件变更和功能效能的提升。
: 请各位能帮忙,拜托!
: 非常谢谢~
新型的话都形式审查啦 不用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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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可能不侵权,因为我刻意把你的产品写进我的请求项里!」
Lemelson代表律师 Gerald Hosier 於美国地方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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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3.5.69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399391740.A.F10.html
1F:推 dakkk:2 要重新申请吗 还是只是改发明人就可以? 05/06 23:59
2F:→ cloud7515:其实都可以耶 只是後者要民事法院判决确认才能转 05/07 00:02
3F:→ cloud7515:翻了一下 重新申请是35条 直接改权利人是第10条 05/07 00:26
4F:推 dakkk:想成申请权 应该是35没错 05/07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