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gee (超无聊的说...)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关於专利延缓公告
时间Fri May 9 16:30:27 2014
不好意思,因为小弟踏入专利这块的时间并不是很久
想请问一下各位前辈
一般实务上是什麽样的情况会需要用到延缓公告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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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uchPreis:申请人想要分割 修正等等 但怕来不及 有时核准很快 05/09 23:48
2F:推 lovetomy:{在准後30日可以分割,公告後也可修正,延缓公告目的是 05/16 22:45
3F:→ lovetomy:如果有在国外申请专利,公告後会丧失新颖性 05/16 22:46
4F:→ BuchPreis:公告後能不能修正要看审委愿不愿意让你修 05/17 16:47
5F:推 dakkk:公告後有公示效力 怎可能走修正 要走更正了 05/17 17:06
6F:→ dogee:感谢回覆,不过想请问一下 05/18 02:06
7F:→ dogee:公告丧失新颖性这点,如果在12个月内使用优先权申请 05/18 02:08
8F:→ dogee:不就是将审查基准日同於原案吗? 05/18 02:09
9F:→ dogee:而原案公告日必定晚於原案申请日,这样应该没有丧失新颖性? 05/18 02:10
10F:→ BuchPreis:之前打给审委 审委表示公告後能否修是他的裁量权 05/18 19:21
11F:→ BuchPreis:不过他不愿意= = 05/18 19:22
12F:推 mjrt:原案公告後,其他案不得使用该案做为国内优先权主张之母案 05/20 12:48
13F:→ mjrt:至於国际优先权,有没有公告应该没有差... 05/20 12:49
14F:→ dogee:喔喔 感谢楼上解释~ 05/21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