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侵权监定
时间Wed Jun 25 00:59:01 2014
※ 引述《piglauhk (肥胖宅 ( ̄﹁ ̄))》之铭言:
: 由上文可见,禁反言的基础是以 文义读取、均等论均成立为前题,但若核准的请求项
: 本身在答辩中有扩长而包含到己被放弃的部份时 ,其并无禁反言之适用。
时序排一下;
申请->放弃的部分(1)->获准(2)->发现侵权->涉讼->被告举发->原告举发答辩(3)....
有申复、核驳,才会出现出现-(1),显然放弃是为了区别习知技术
这些资料去阅卷应该都可以调出来,禁反言当然适用。
若可以反言,那以後不就找个人头用没力的引证案举发自己,
又不会真的举发成立,
让自己在答辩中扩大解释专利范围那不就无敌了?
我没记错的话,被告的防御手段通常会同时进行
A.向TIPO提出举发、(涉讼时文卷会被调阅去智财法院,案子不会分配审查)
B.向智财法院主张专利无效、
C.向智财法院主张未落入专利范围(找监定单位出具监定报告)、
D.向智财法院主张专利权之效力所不及之情事。
其中,对专利权人来说,AC或BC之间为恐怖平衡,两面刃。
企图去扩张解释专利范围的同时,
也等同於把案子向专利无效的方向去推坑,这不太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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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5.27.1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403629146.A.255.html
※ 编辑: orsonplus (123.195.27.17), 06/25/2014 07:22:23
1F:→ piglauhk:IFPE没什麽机会可以接触到後端程序... (  ̄ c ̄)y▂ξ 06/25 10:37
2F:推 ides13:推,谢谢分享知识。 06/25 14:36
3F:→ forman:限缩claim并未意含放弃 06/25 22:03
4F:→ forman:若要打禁反言,不如打missing element 06/25 22:05
5F:→ forman:若要举发,不如counter claim反诉 06/25 22:06
6F:→ forman:烧钱烧到会痛,自然双方就会和解 06/25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