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406 (shadow)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名词对照及权利问题
时间Sat Jul 5 23:30:35 2014
请问各位大大
台湾专利有所谓的发明人、所有权人,这两个名词对应到大陆的专利规定名称是什麽?
一样是称为发明人、所有权人?还是是有另外对应的名词?
不好意思,因为网路上查都是查到一堆新闻,所以只好这里寻求解惑。
另外
如果专利所有权人是A+B,那B要委托C生产销售,需要分钱给A吗(需要A同意)?
如果专利所有权人是A+B,B要自行生产销售,需要分钱给A吗(需要A同意)?
这对这假设的问题,想了解台湾规定以及大陆的规定。谢谢~
题外话
貌似有新闻说大陆打算限缩实用新型专利要结构上的改变才行,材质上的不算。
这样子的规定弄下去影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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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loud7515:台湾专利法104条看一下 新型原本就不保护材质 07/06 02:56
2F:→ cloud7515:不过也不是完全没破绽啦 你可以把材质微粒放超大然後说 07/06 02:57
3F:→ cloud7515:我的新型是一种微粒结构 是结构不是材质 不能核驳我唷! 07/06 02:57
4F:推 dakkk:大陆差不多就叫 发明人 专利权人 07/06 03:27
5F:→ dakkk:依64条规定 自己实施就不用共有人同意 07/06 03:29
6F:→ dakkk:在民法上 B委托C生产销售 跟B自行生产销售 是差不多的概念 07/06 03:30
7F:→ dakkk:应该都是认为都是B在实施 07/06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