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kedware (拓)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台湾专利申请问题
时间Wed Jul 9 00:30:27 2014
这大概会是我第一次发一行文,老实说我是看得很精采,谁先酸人大家也很明白,
同是一行人,同吃一锅粥,我不晓得以下言语是能帮上多少,
虽然板龟没有这种规矩,
但是请两位大,不管台湾美国,切磋交流,理性,勿战勿酸,专业上我完全没法跟上这篇
,但是低劣的语句都只会让人对两位能力/实力/强度 大打折扣。
对吗?
: : Heaven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 : 跑去堆叠文字砖块去了~
: : 啧啧...
: : 敢问贵代理人您那间事务所,让小弟开开眼界,观摩一下你堆文砌字的功力?
: 一下问我名子、一下问我哪间事务所?
: 就礼貌来说,你不应该先说你是啥名子啥公司吗?
: 当然我并无意要拆你的台,我就点到为止了。
而关於我所引用的美国胜率部分,你说的5a~5c,麻烦你自己看清再说啥,
: 我不想侮辱你的程度。
:
: : 看到这我终於理解你前面为何看不懂了~ 有劳费心,感谢提醒,
: : 但我看到你这样的PK内容,不用捏就已经替你的客户出很多汗了~
: 连刘教授也这样讲,北美陈律师也说过五成,我居然错的跟两位贤达前辈一样。那好吧,
: 我也大方承认、双手一摊、承认我错了 你呢? 拿不出论据,只会丢个网页自认英文
: 就是你讲的这样,我麻烦你找个有名有据的出版或着作,佐证你对英文的理解是对的。
: : ---------------------------------------------
: : 检索强不强看检索工具,再弱的人只要有好的语意检索工具,也会变强,
: : 我比较强的地方在於检索後的专利资料分析(Patent information profiling),
: : 想学吗? 我教你啊 ^^
: : ----------------------------------------------
: 至於检索? 我无须靠软体 敝人2012年来是华人个人举发美国专利无效次数最多的人。
: 我不认为你有这麽重要,使得我必须对你亮底牌。也麻烦请你与人讨论问题,请
: 进化到金字塔的前三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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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rson:我觉还好 h大回文都带证据 像我没料 我就不会只空说来洗版 07/09 00:34
2F:推 MrCAKE:h大战意强,V大爱耍嘴皮子 不过h大也有点被激怒了 07/09 00:38
3F:→ MrCAKE:之前是 80%战、20%酸,现在是40%战、60%酸 07/09 00:39
4F:→ brson:像我没料 我是有学到东西就有推 辩到後来其实本来就越辩越明 07/09 00:40
5F:→ VanDeLord:这里的人爱战很难不酸的 XD 07/09 00:41
6F:→ brson:愿辩服输 如果拉不下脸 像我没料 我就不辩 也不洗版 07/09 00:42
7F:→ VanDeLord:论点一堆问题,就说过要pk挑个主题,这种中间插枝,就扯皮 07/09 00:43
8F:→ VanDeLord:拉拉嗓 07/09 00:43
9F:推 MrCAKE:若有得罪请包含 不过V大你的行文'风格'有改善空间 07/09 00:44
10F:→ VanDeLord:看不出有问题硬扯,我也不想污辱所谓强者的程度 07/09 00:44
11F:→ brson:其实我真的不懂为何V大会想要辩美国胜率?因这很容易知道 07/09 00:44
12F:→ VanDeLord:我不懂为什麽资料有问题还以此为论基, 07/09 00:51
13F:→ VanDeLord:人敬我,我亦敬之 ^^ 互相啦, 07/09 00:56
14F:→ brson:因Non-Practicing Entities 及Practicing Entities可能没涵 07/09 00:59
15F:→ brson:盖所有以个人名义的申请人等等 07/09 00:59
16F:→ VanDeLord:就实务角度,你觉得独立发明人有足够财力打这些?而且这些 07/09 01:00
17F:→ VanDeLord:数量足够影响到胜率变化? 要分析数据应该要有统计概念 07/09 01:00
18F:→ brson:有 比如名义上是该公司的老板 07/09 01:02
19F:→ brson:美国申请案很多都是以个人为名义 这点可不要忽略了 07/09 01:03
20F:→ VanDeLord:你讲的很多美国大企业申请时也这样做,研发个人当申请人, 07/09 01:04
21F:→ VanDeLord:获准後再转回公司名义,现在讲诉讼,不是申请^^ 07/09 01:04
22F:→ VanDeLord: (授权给公司) 07/09 01:05
23F:→ VanDeLord:引用资料数据有问题,谈下去也没意义,h大可以提出新事证 07/09 01:06
24F:→ brson:诉讼也可以人打人不是只有公司打公司 07/09 01:07
25F:→ brson:我没有得罪的意思 我还是觉得V大可能要拿一些比较可靠的中文 07/09 01:10
26F:→ brson:刊物来证明对英文理解是对的. 07/09 01:10
27F:→ brson:有时候光只有考了托福解读这些法规英文是很不够的. 07/09 01:15
28F:→ brson:我考过LSAT但那过程其实是非常挫败的. 非常困难比GRE难 07/09 01:18
29F:→ VanDeLord:失敬失敬,英文这麽好,应该更了解问题,就更要解释清楚, 07/09 01:23
30F:→ VanDeLord:老实说,这样的"身分"配上这样的"论辩"内容,伤不起啊^^ 07/09 01:24
31F:→ brson:你客气啦 07/09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