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Eman (sp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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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专利师法修正案 立法院三读通过
时间Mon Jun 15 01:46:17 2015
看到智财局的网站上写的:
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551841&ctNode=7452&mp=1
专利师法修正案 立法院三读通过
专利师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业经立法院於104年6月12日下午三读通过。本次修正条文,自
总统令修正公布後6个月施行。
附件在网站上有。不知道影响大不大...
话说...最近台湾专利申请量直直落,台湾专利师真的有实益吗?
不知道过几年後会不会有很多事务所收摊...
还是赶快去考个中国代理人比较保险呢?
奇摩新闻的介绍
http://tinyurl.com/p3dygy3
专利师法三读 假冒专利师将面临刑责
作者: 刘玉秋 – 2015年6月12日 下午6:40
因应专利战开打,立法院院会12日三读通过「专利师法修正案」,
除了纳入职前训练、在职进修时数外,
出借专利师章证给没资格者办理业务,
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统计,目前国内领有专利代理人证书有10,200人,
领有专利师证书者为420人,近3年有执业者则为632人。
不过,近年来专利代理证照出租违规行为层出不穷,
立法院院会12日因此三读通过「专利师法修正案」,
增列专利师职业事项,包括专利诉愿与行政诉讼、
专利侵害监定及专利谘询等,并修正专利代理业务违规行为样态,
包括「未取得专利师证书者意图营利而受委任办理特定业务」,
以及「专利师将章证、事务所标示借给没取得专利师资格者办理业务等」。
三读通过的条文明订,未来没证照却意图营利受委任办理特定业务者,
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并科新台币4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
出借专利师章证给没资格者办理业务,
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以确保我国专利师的专业与品质。
参与审查的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说:
『(原音)我们对於不具备专利师资格的人,他的职业也都有相关的罚则规定,
我们希望透过这一次专利师法的修正,
我们能够让台湾专利师的制度它能够完善,
因为透过完善的制度能够确保在台湾的专利师具备优秀的资格,
能为台湾的企业写出最好的专利。』
另外,为加强专利师、专利代理人专业技能,
三读通过的条文也增订专利师强制在职进修机制,
未来专利师应持续参加在职进修,每2年向专利专职机关提出证明,
未完成一定时数训练且未限期改正者,将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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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PEman (1.162.123.231), 06/15/2015 01: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