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flexer (迈向下一阶段)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新颖性优惠期与优先权主张问题
时间Mon Oct 26 22:26:03 2015
学术单位蛮容易遇到因期刊发表而尚失新颖性问题
因此想请问此两种情况申请是否会有问题or国际专利布局是否仍可行
1.想请教此情况是否可申请PCT并主张美国临时案为优先权案而不会尚失新颖性
2015.03.10(国际期刊网路公开)
2015.03.23(申请美国临时案)
美国一年的新颖性优惠期是否可从临时案往前算一年?
日後PCT国内阶段(ex:欧洲)是否会因2015.03.10已公开而尚失新颖性
2.假设2015.05.01 申请PCT
2015.05.10(国际期刊网路公开)
这样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时(假设为2016.08.01申请欧洲)
会因为2015.05.10已公开而尚失新颖性吗?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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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anDeLord: 进入欧洲有些国家会GG, EPC Article 55只有国际展览ok 10/27 16:04
2F:→ VanDeLord: 而且是符合规范的国际展览 10/27 16:05
3F:→ VanDeLord: 虽然PCT进入,欧洲有些国家对优惠期是依EPC规范,如UK 10/27 16:06
4F:推 kaikai1112: 优惠期都是从申请日往前算 没有从优先权日往前算的呦 10/27 16:16
5F:→ kaikai1112: 另外 PCT 可以主张新颖性优惠期吗??? 不是很确定 10/27 16:27
6F:→ kaikai1112: 从中国的审查基准第331页来看...是可以主张的 10/27 16:32
7F:→ kaikai1112: 但是向受理局提申时就要声明...进入国家阶段时 10/27 16:33
8F:→ kaikai1112: 还要再一次 要求不丧失新颖性优惠期 10/27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