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piknow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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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为增加收入,美国政府评估向美国专利权人
时间Fri Aug 1 13:44:11 2025
费用
来源:iknow科技产业资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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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根据《华尔街日报》报导,美国商务部官员正在讨论,评估如何向专利权人收取相当於其
所拥有专利的总价值 (overall patent value) 1%至5%的额外费用。美国商务部正在考虑
这项可能变革,评估作为增加美国政府收入/减少预算赤字的可能方案之一,评估如此变
革可能会为美国政府带来数百亿美元的收入。
如此以 "专利的总价值" 收取费用概念,似乎有点类似於房地产税金 (property tax),
不动产所有权人应支付的房屋税/地价税是以房屋或土地的总价值为基础,乘上相关税率
後得到应支付的税金金额。
相对於此,目前美国专利的维护年费仅会随着专利核准後的年度而逐渐递增,但针对任一
篇发明专利皆收取固定相同的维护年费;并未区分各个专利价值的高低,进而收取对应较
高或较低的维护年费。
在美国商务部拟议的新制度下,评估许多握有大量专利或关键专利的专利权人的维护年
费 (或新型态规费) 将会大幅增加,其作用本质上相当美国政府对无实体的智慧财产权,
依据价值徵收取财产税。
如何计算专利总价值?
针对美国商务部拟议的新制度,其最根本问题在於如何计算专利总价值?
现行的专利监价可能都根基於几种不同监价理论,且不同监价理论得到的专利价值可能金
额差异甚大。另一方面,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过去也从未做过专利监价,也没有这方
面的经验。那麽,究竟政府要指定由谁来做专利监价?若专利权人觉得其所拥有专利价值
被夸大高估时,是否可质疑监价过程来降低应支付给政府的费用?
高价值的专利
部分专家也提出可能的替代方案,例如略过绝大多数低价值的专利,而把徵收额外费用的
对象仅聚焦在少数明显高价值的专利。
笔者推论明显高价值的专利可能包括:有胜诉纪录-确认专利有效且被侵害的专利,曾经
在多个诉讼中被主张侵害的专利,向标准制定组织呈报的标准必要专利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制药业者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呈报「橘皮书」(正式
名称为Approved Drug Products with Therapeutic Equivalence Evaluations) 上所列
核准药品相关的专利,或是被列在专利池 (patent pool) 授权专利表列中的专利…;凡
是符合这些条件其中之一或多项,便是明显高价值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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