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anyikai (curl)
看板PhD
标题[问题] J1签证与212(e)规定
时间Tue Dec 18 13:04:15 2007
有个问题一直困扰很久,刚好板上有朋友正在讨论相关问题,也就顺势再一问。
个人明年计画前往美国进行一年之博士後研究,当初学校的J1签证愿意给三年。
但因同时也须附上三年的财力证明,觉得费用太高,所以要求对方先给一年就好。
但因最近有申请到补助,突然觉得在那边两年应该也没问题。
正在计划一年後再换个更好的学校继续去做博士後一年。
甚至有计划在美国乾脆先生个小孩。
但原本的一年J1签证的cover日期,若只有一年,则显然是太仓促。
若请对方机构再重新申请一次DS-2019,再寄到台湾,时间上恐怕又来不及。
(个人原定是明年2月初,农历过年前,过去)
另外,又深怕212(e)两年条款之规定,会影响到个人之第二年计画
(不管是换另一间学校继续研究或生小孩)。
所以是否能在第一年研修「快结束而未返国」前,
再去申请另一个机构的J1,或者在原机构请他们延长J1期限,
又或者在当地找到工作?或设法弄个学生签证?
以上何者可行呢?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8.29.232
1F:推 Axis:一年快到後再申请J1的extension即可,不用太紧张。 12/18 13:40
2F:→ Axis:如果只是延长J1,是不受两年条款限制的。至於换学校,如果继쐠 12/18 13:41
3F:推 Axis:续使用J1(可能得重新申请),我猜还是不受两年条款限制。 12/18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