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hil
标 题Re: 关於手牵手MP3一事
发信站中央情报局 (Fri May 23 19:40:5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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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FlairMing (→张宇。大丈夫←)】的话:
: 板主有透过BM板跟大大们讨论过了
: 引用DYMO的话:
: 据知这首歌可以免费索取,
: 也开放给所有媒体,
: 应该是没关系。
: 所以这不算是盗版罗~
: 据我所知很多板都有贴了
: 还是谢谢仔仔的提供!
1.我先声明一下...我之前的言论不是针对分享这一则讯息的仔仔喔^^"
2.纯粹就这首mp3本身的适法性来讨论...
"可以免费索取"加上"开放给所有媒体"等同我们就可以任意去重制和散布?
如果今天这首mp3的提供者是发行的厂商然後他们也同意持有人可以
进行这些行为...ok...那当然该mp3就绝对不是盗版...
也不会有侵犯着作权的问题...但是...今天这首歌还是来源待考
我们也不知道释出mp3的人是否经过合法的程序而进行散布的动作
在这样的前提下..."应该不算是盗版"的结论似乎稍嫌草率...
公益不等於允许(或纵容)违法...我们不应该太过感情用事才对...:)
3.我是反"反盗版"的...资本家自己无法面对新科技的冲击...
却把所有的错(他们赚不到的钱)通通栽赃给科技潮流的产物(mp3)...
不知检讨降低消费意愿的主因乃是他们提供高价的产品却只有中下的品质...
只会一味怪罪盗版...还站出来反盗版...这是我所厌恶的...
但这次状况不一样...唱片界肯付出这样的心力和诚意是值得肯定的...
难道又要让一首"合法性不明"的mp3来践踏他们的用心?
4.虽然现在还没得索取...我也很想听这首歌...但是我绝不会去下载这首mp3...
除非他可以证明"这是真正完全合法的"...(欢迎认同的人共同响应)
5.拉拉杂杂说一堆...只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我的想法啦...
如果有任何其他意见者...欢迎批评指正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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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暴安良是我们作市民的责任,行善积德是我本人的兴趣,
所以扶老太太过马路我每个星期都做一次,
如果是碰到国定假日的话,我还做两、三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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