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daka (yudaka)
看板PhotoCritic
标题Re: <分享> 摄影作为一种语言--新手理论入门须知
时间Fri Aug 31 19:14:52 2007
※ 引述《DUpisces (郭大烂)》之铭言:
: 我原文对摄影的定义当然包含「非可见光」,我都说是光波资讯
: 了,怎麽可能还囿於「可见光」而已。y兄後来提出的各种摄影种类
: ,我在文章中早就有提到了,不是吗?还是您根本没看完文章呢?
这部分或许是另外一个语言定义的问题,光是电磁波、但并不是所有电
磁现象都能称为光波,这可能需要厘清一下。MRI、SEM 或是超音波成
像应该不能以光波记录称之。不过我个人认为这个辞汇上的不稳定还不
至於严重影响论述逻辑。既然您同意这些影像取得的方式和成品可视为
摄影,这部分并没有什麽分歧。
: Y兄与fotot兄还是没能回答「非经验主义」如何推导出「电脑截
: 图是摄影」的问题,或者现在又要抛弃「主义问题」,选择对自己较
: 有利的方式来扩充摄影的定义呢?
回头重读了一下脉络,最初是因为您在 4042 回文中强调构成摄影的要
件是物品要在相机前面,取材对象终究还是要从现实世界中摄取。
fotofolio 认为这个定义属於经验主义,所以我在理解他的文字时,就
直接引述他的描述,实际上究竟是不是经验主义,这并不是我想厘清的
。如果这点造成困扰,向您致歉一下。
我想整个回应的脉络在於,是否可能有文本超越您的定义,既不是对现
实世界进行取材,物品也不在相机前面。因此我思考如果不把相机作为
摄影的唯一媒介,有可能延伸摄影的架构,被摄物的现实就可以不再是
摄影的必要条件。电脑绘图是在这个想法下跳出来的,其实在一开始的
推文里面,我并没有严谨的去思考这个举例的合适性,只是挑了一个可
以突显非现实性、非相机拍摄出来的影像。严格说来这个举例或许跳得
太远了(虽然绘图这个辞汇於我而言概念也并非很稳定,并非全然不可
能成为摄影指涉的对象)。
所以後来我认为比较贴近现状的例子,就是萤幕撷取。不过在整个思考
过程中,我并没有很精细的去定义每个细节,例如萤幕撷取是怎样的动
作,作为取材对象、萤幕上的影像到底算不算现实的物?坦白说、我认
为这些衍生出来的命题,难度可能比定义摄影还难。我个人目前只是很
粗糙的把例子限缩在 1. print screen ,2. 影片画面截图。希望我不
需要更进一步去完整描述这两个行为的细节。我认为 print screen 和
影片截图所截取的影像本身,并不能算是现实之物。
: 讨论最忌讳把问题弄模糊,我挑几个命题独立出来讨论:1.电玩
: 魔兽世界或电脑绘图的截图是一种摄影?2.电影或动态画面的截图是
: 一种摄影?3.拷贝视窗画面是一种摄影?
於我而言都是。
其实我还有想到一些例子,如果有一种设备,可以感应人脑中的想法,
并且转换成影像,那麽这种设备截取人脑思想的过程或是成品,到底算
不算摄影?它取材的对象究竟是人脑(现实之物)还是思想(非现实之
物)呢?当然现在还没有这种设备,所以它运作的过程或是成品都没有
先验就是了。
: 最後一个问题请教y兄,您说摄影的定义应为:「利用机械撷取
: 或转移讯号并转换为观者可辨识及指涉的图像。」请问您所谓的「讯
: 号」定义是什麽呢?电子讯号可以吗?至於「观者可辨识及指涉的图
: 像」(撇开传统摄影指涉现实之物的观点)请问您的「图像的指涉」
: 是要指涉到什麽呢,指涉抽象的讯号(0与1的排列)还是指涉「萤幕
: 上展现出来的电脑绘图」?「观者可辨识」的标准又该如何界定呢?
: 这些基本问题您若能证明出来,恭喜您的论点就是完全的成立了!否
: 则就是您的论点有误,需要重新调整了。
关於我对讯号的用法,大致上是采用资讯领域的定义,讯号是可用数学
函数表示的一种信息流,所以无论是光波、电磁波、电脑影像都符合这
个定义。至於何谓观者的辨识与指涉,简单的说辨识的要件就是看得到
图像,如果此图像可以让观者对应到现实上的意义,就成为一件摄影成
品。
定义这些辞汇是不难,但其实我坦承这也不是很理想的定义,虽然这能
够解决一些非古典摄影的例子,但也会纳入一些不该是摄影的例子,例
如我在电脑键盘上打了 A 所以萤幕上出现 A ,我也很难认为这可以是
摄影。
不过要找到完整的定义是很难的,正如小学实验常利用放大镜做出的日
照轨迹,或是用铁沙和磁铁画出的磁力线,我也很难认为是摄影,不过
它们可说是以机具纪录光波资讯,并以各种载体将影像呈现给世人的行
为。
: 最後还是要感谢您的拨冗回覆愿意以文对文的人很少了。
说感谢太沉重,参与这些讨论,最大的挑战还是来自於自己,与其说我
在和您争论,倒不如说在说服我自己。整理思绪对说故事而言是很有用
的训练,摄影或是书写其实都可以是认真而热诚的表达。
遗憾的是每天大概也只抽得出一个小时想这些事情,论述品质只能用粗
糙形容。实在是太难停下工作,不然还真该执行自己的签名档。
--
还是应该安静的拍照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195.50
※ 编辑: yudaka 来自: 59.124.195.50 (08/31 19:33)
1F:推 Boyen:我推最後 其实有时论证不是为了说服别人 是为了说服自己 08/31 21:25
2F:→ DUpisces:谢谢y兄长篇的回覆!学习了 09/02 10:16